2065438+2008年2月22日,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總局辦公廳聯合發布《關於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將對面向中小學生開展學科培訓和競賽活動的培訓機構進行嚴格規範和整頓。
在此次治理中,各中小學將對每個學生參加校外培訓的情況進行全面調查登記,然後分類整改。對符合條件的校外培訓機構,建立白名單並向社會公布;對於不符合要求的校外培訓機構,將建立黑名單,堅決取締或整改。
二是這次整治目標明確、對象具體,對社會反響強烈的熱點問題提出了具體解決方案。整改的重點如下:
1,未取得營業執照、辦學許可證,存在安全隱患的培訓機構;
2.學科培訓中的“超綱教學”、“超前教學”、“強化考試”等不良行為;
3.組織中小學生訓練等級考試和學科競賽;
4.將機構培訓結果與招生掛鉤的中小學;
5.在校外培訓機構兼職任教的中小學教師;
6.誘導或者強迫學生到校外培訓機構上課的中小學教師。
三、整治將改變校外培訓市場格局,規範校外培訓機構方向,引導校外培訓機構成為學校教育秩序的“有益補充”而非“擾亂者”。
1,證照不全,沒有辦學實力的培訓機構會被淘汰,但對資質齊全的校外培訓機構是發展壯大的機會。
2.校外培訓機構將納入教育主管部門監管,辦學行為和教學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教育政策。
3.中小學與校外培訓機構千絲萬縷的利益關系將徹底斷絕。校外培訓機構和學校之間,只能是互補關系,而不是利益關系。
4.個別中小學教師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或教學,違者將受到嚴厲處罰,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此外,作者還有壹些想法:
校外培訓機構的市場需求旺盛,說明我們的學校教育還存在巨大的不足。班級授課制的教學模式只能面向全體學生,難以因材施教,導致學習困難的學生不得不向校外培訓機構求助。在人工智能飛速發展的今天,我們的教育主管部門和專業研究機構能否為學校教育探索出壹種全新的教學模式,可以針對每個學生進行個性化的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