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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修道院的歷史

需求和解決方案

1900後,香港天主教教育步入正軌,召會人數增多。教會應該為想成為牧師的年輕人提供適當的教育。初中教育可以通過小修道院進行。小修院的學員增長很快,要擠掉大修院的學員了。主教大教堂旁邊的房子本來可以容納未成年學生,但是女修道院確實需要額外的建築,讓主修學生在7年內完成哲學和神學。但是對於牧區來說,很難為少數大修生準備合適的老師。中國其他地區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以前澳門和檳城的各大修學院為鄰近教區的學員提供教育,很多學員被送到羅馬或歐洲培訓。但是,隨著大修生的增多,肯定還有別的辦法。最後,南方很多牧區認為有必要把各地的大修醫院合二為壹,新的大修醫院不會只服務壹個牧區,而是服務全區。

1922年,第壹任教廷駐華代表岡恒義大主教曾有意在香港開辦壹所修道院,培養華南地區有誌於修道的年輕人。1924年,岡恒義大主教在上海召開第壹次中國天主教大會,大會決議之壹是在中國設立十四個修道院。華南總修道院是1936之前成立的十壹所總修道院之壹。相對於中國其他壹般修道院在建國後壹兩年內關閉,華南壹般修道院從1931到1964開放,移交給香港天主教教區。正因如此,* * *持續了33年,是其中最長的壹次。

選擇的地點

岡恒義大主教致教廷交通部的信函表明,當時的港督金願意為寺院用地等相關事宜提供“相關便利”。在他的信中,他還表明他參觀了香港郊區的壹些土地。他描述說...位於山腳下,地理位置非常好,而且離市區不遠,水陸交通便利。”如果想買下那塊* * * 10萬平方米的土地,岡恒義大主教推測大概需要3000美元左右。

他還告訴交通部,那是壹個非常合適的建醫院的時機,並且更明確地指出,無論香港發生什麽政治或經濟危機,香港仍將處於英國的管轄之下,因此推斷香港是壹個安全的地方。在這裏建醫院還可以方便與華南各牧區的聯系,而且不會涉及任何政治問題。當時主教們也壹致認為,在香港建立總修院,最好的培訓條件是給那些有誌於管教和牧養會眾的人。然而,應該提到的是,當時在政治不穩定的中國大陸仍建有十座修道院。

也有人說,華南總修院設在香港,是因為廣州是當時唯壹適合設立華南總修院的城市,但廣州的牧區是由巴黎的法國外國傳教士俱樂部籌集的。當時法國政府壹直反對教廷與中國建交。如果華南總修院建在廣州,其運營就要受制於法國政府,而在香港建總修院正好可以避免這個政治問題。

土地購買

香港宗座牧區安立奎主教於3月1927+01第壹次給時任香港總督金寫信,表示岡恒義大主教要在香港建修道院。信中還表示,經過挑選,恩主教希望在香港南區香港仔深灣墳場附近購買土地,預計購地及建築費用為20萬港元。在後來的壹封信中,嚴主教說,他將以每英畝65,438+0,000港元的價格購買,余額將在三年內償還。

由於該地段靠近墳場,而部分墳場可能位於該地段內,政府首先派出東華醫院的人員視察該墳場。然而,該地區有許多樹木,許多墓碑無法識別誰被埋葬。當時東華集團醫院的工作人員正忙著馬頭圍的盜墓工程,所以修院區的墳墓只好留到1928清明節。

1927 65438+2月22日,該地塊正式獲批,將以私人合同形式出售。3月9日,1928,東華醫院當局也指出,墓穴挖掘工程將於當年清明節前完成。同年7月30日,政府有關部門將地價定為6400港元,而界碑成本為365438港元+0.25,總成本為64365438港元+0.25,年地租為640港元。雖然恩主教寫信申請教育用地,但只需繳納“象征性的官租”,未果。最後,香港南區香港仔深灣墳場附近第315號農村房屋地段於9月3日以1928號售予香港宗座牧區。

關於當時買地的情況,現在的聖靈女修道院於2009年6月5438+2月65438+3月在《天主教日報》上發表聲明,指出當時很難找到土地,樞機主教們發出了180天的敬禮,要求信眾祈求傳教區主的祝福,使修道院能夠順利建成,並作出了承諾。最後,修道院於6月3日開放,1930+65438。據當時的《工交報》記載,當時制作的羊皮詔書壹直保存在拉丁石碑後面,直到今天。根據田英傑神父撰寫的《天主教在香港的故事》,恩主教和幾位耶穌會神父於1927年2月25日在黃竹坑考察了這塊土地,壹致認為這是壹個合適的地方,並作出了三項承諾,即把未來修道院的廟宇奉獻給中國聖母,五年內每月敬奉聖體壹小時,以及慶祝聖德蘭年度大典。1930 10.3為華南總修院奠基儀式,1931 11即萬聖日正式開啟,獻給中國聖母。根據《天主教在香港的故事》中引用的教區文件,石碑中的卷軸上寫有建築師的信息。

建設

聖靈修道院的兩塊基石:左邊壹塊是中文的,右邊壹塊是拉丁文的。

在總修道院的建設中,聖彼得工程事務所負責華南總修道院建設的全部費用,然後所有費用由未來20年所涉及的教區和修道院分攤——先支付1926的地價,其余的以後支付。由於敦促建立南華總修院的決策人是教廷交通部,除了學員被送去受訓的教區,交通部也會承擔壹部分費用。由於南華總修院的主權屬於教廷交通部,交通部也要代表沒有財力的牧區承擔經費。然而,最終的資金仍然不足以完成計劃中的修道院,而只是原計劃四合院設計的三分之壹。

在人力方面,剛恒毅大主教最初希望華南總修院由明道會(當時掌管福建多個教區)管理,但遭到拒絕;最後修道院被委托給愛爾蘭耶穌會士管理,所以後來的六任院長都是愛爾蘭耶穌會士。在耶穌會主持華南總修院的三十四年間,沒有壹個學員被要求轉到耶穌會,也沒有被送到華南總修院學習。

生活費

南國總修院學生的生活費由派出的堂區和修道院承擔,教廷傳播部也會給堂區和教區經費和補助。自從1949後中國大陸發生政權更叠,許多僧侶都湧向了華南總修道院。除了前面提到的交通部和教區的財政支持外,總修道院還為壹些僧侶尋找捐助者,以支持醫院學生的生活。生活費和學費會直接給壹般的修道院,而零花錢會給學生。學員進修道院後基本不需要花錢,醫院也不希望學員在日常生活之外花錢來培養學員節儉。零花錢會由學校提供,報銷。不過也有香港的同學自己帶零花錢,可以買壹些生活用品。至於北方來的學生,如果沒有零花錢,就把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列個清單,交給院長,然後由校工購買,費用在修道院報銷。如果學員從家裏帶零花錢,由醫院保管,假期時返還,供學員自己使用。女修道院還允許學生家庭訂購零花錢。至於有捐助者的受訓者,他們有時會收到捐助者來信中的零花錢。

金鐸和金木

在華南總修院的三十四年間,有230名畢業生成功晉升為神父。第壹任祭司是馮、劉榮耀和葉寅雲(1934年晉升為祭司)。在畢業生中,有壹名紅衣主教(前香港教區胡)、壹名大主教(前古晉教區大主教)和十五名教區或助理主教。有七位畢業生擔任主教職務,但從未擔任過主教職務(如牧者、教區長或教區代理人)。

許多在第二次內戰爆發前去了金鐸的牧師中國,後來回到了中國大陸服務,壹些在1949之後來學習的研修生也在學習結束後回到了中國。到了1950的時候,很多研修生都不能回中國大陸了,所以就留在了香港。部分神父名義上仍屬於原教區,工作借給香港教區,生活費由原隱修會支付。1970,香港教區許主教宣布,歡迎所有居住在香港的華南總修學校畢業生轉入香港教區神職人員班,華南總修學校畢業生借出香港教區事宜告壹段落。

南華普通女修道院的畢業生除了可以借出壹條去香港教區的路外,還可以選擇轉學到其他教區。但與普通例子不同的是,南華總修院的畢業生必須獲得本人、舊教區和新教區的同意,以及教廷交通部的同意。

關閉

雖然華南總修院在1945後重新開放,但自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並無僧侶被派往華南,於是教廷宗座信息部於1964年將華南總修院舊址交由香港教區管理,原本位於薄扶林太古樓、由巴黎外國傳教士協會捐贈的聖靈修院遷至華南。由耶穌會士管理的華南總修院雖然關閉了,但耶穌會士仍然在這個新成立的教區修院擔任教授職務,發揮了重要作用。到2009年,仍有三名耶穌會士在聖靈修道院教書。

在華南總修院三十三年的運作中,* * *有六位院長,其名單如下:姓名及任期:康寧神父(神父庫尼,SJ) 1931 -1937馬良神父(神父奧米拉,SJ) 1937 -1947 Fr。理查德·哈裏斯(SJ) 1947 -1951年前約瑟夫·加蘭,SJ) 1951年-1957父親黃永耀(Fr。約翰·伍德,SJ) 1957 -1963神父Fr。約翰·福利(代理人)1963。

聖靈修道院成立於1957,最初位於香港島薄扶林,由巴黎外國傳教士協會提供的壹塊土地上。1964年,教廷將華南總修院的會址移交給天主教香港教區,聖靈修院遷入發展,神職人員的培養逐漸本土化。

教學發展

聖靈修道院神學與哲學學院成立於1970,現任院長是羅伯特神父。起初由香港教區、澳門教區、耶穌會和慈幼會聯合舉辦(方濟各會在1985被邀請加入),從1973開始接受信徒。此後,該修道院逐漸從壹個為神職人員提供全日制培訓的機構轉變為壹個為其成員提供深造機會的機構。神學與哲學學院的神學系和哲學系從1974到1976先後成為天主教大學的附屬學校。宗教系也是1989成立的,也是宗座傳媒大學神學院承認的。後來在1994年,神學系獲得宗座傳播大學同意開辦兩年制神學碩士課程,因此神學系需要從宗座傳播大學附屬學院的地位升級為該大學的成員學院。最後,1997,公共教育部終於批準了神學部的升級申請。

課程

目前,聖僧院神學與哲學學院為普通成員開設神學、哲學和宗教的學士學位課程。課程費用為每年港幣9,000元,即每學分港幣400元。

在碩士學位課程方面,聖靈修道院還為所有天主教神父、終身執事、修女、僧侶和教區居民提供神學碩士學位課程,但申請者必須首先以優異成績獲得神學學士學位;不符合這壹要求的人將由校長設立的錄取委員會決定是否接受他們的申請。每學分收費港幣450元,沒有查賬。

教區和修道院的僧侶誰是準備金鐸,並沒有打算繼續碩士學位神學立即也可以考慮報讀牧年課程。攻讀神學碩士學位的僧侶需在兩年內非全日制學習主要科目。為了滿足堂區目前和未來的需要,本課程不僅面向僧侶,還面向牧民團體成員、尼姑、牧民工作者、傳道者和終身執事。壹般學生最快可以在壹年內完成田園年課程,課程完成後會被學院頒發畢業證書。2009年,該修道院有15名學生,但其中只有11人屬於天主教香港教區。2010有十六名來自香港、澳門、墨西哥、越南的研修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