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休假有明確規定嗎?
國家關於公務員休假的規定\x0d\ 1。請假\x0d\ (1)病假和事假的長短壹定要告知相關領導,絕對不能不辭而別。沒人知道去哪了,無故不按時上班的,視為曠工。\x0d\(二)請假時限和請假許可\x0d\ 1。向單位辦公室負責人請假半天;\x0d\ 2。如果請假壹天,向分管副局長請假;\x0d\ 3。如果主任缺勤超過壹天,向主任請假;\x0d\ 4。休假期滿後需要續假的,應當提請有關領導續假;\x0d\ 5。請假期滿未歸者,視為無故曠工。\x0d\ (3)局領導請假\x0d\ 1。副主任請假:壹天內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向主任請假超過壹天。\x0d\ 2。秘書請假:壹天內通知考勤員;請假超過壹天的通知分管副局長,並按有關規定向縣有關領導請假。\x0d\ (4)請假方式\x0d\ 1。實行請假制度。請假時間長短,必須填寫請假條,按權限指示,並留存備案。\x0d\ 2。請假人員提出申請,填寫請假條,按權限由股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任審批。辦公室負責設計和打印請假條。\x0d\ (5)違反制度的處理\x0d\ 1。偶爾違反請假制度的,不予追究;\x0d\ 2。對於違法2次以上的,原則是批評教育,提高認識,自我糾正;\x0d\ 3。長期不請假、擅離職守、無故不上班的,視為無故曠工,列為年終公務員考核;\x0d\ 4。請假逾期不續,員工不上班的,視為無故曠工,列入年終公務員考核。\x0d\ II。休假\x0d\ (1)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休假。\x0d\ 1。工作滿壹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息五天;\x0d\ 2。工作五年以上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享受10天假期;\x0d\ 3。工作15年以上不滿25年的員工,每年享受15天假期;\x0d\ 4。工作25年以上的員工每年應休息20天;\x0d\ 5。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加班的,給予相應的補休。以上\x0d\,年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x0d\ (2)以下人員不享受公休日:\x0d\ 1。全日制在各類學校學習、培訓、學習,享受寒暑假的。\x0d\ 2。當年連續休病假兩個月或累計休病假三個月以上的人員。\x0d\ 3。當年累計事假超過1個月的人員。\x0d\ 4。超過國家規定的產假繼續休息的人員。\x0d\ 5。當年從其他單位調入公司系統的人員。\x0d\ 6。壹同休假的員工,當年休假已結束,年度出勤率未達到90%以上的,下壹年度不再安排任何休假。\x0d\ 7。在處罰期間。\x0d\ (3)休假方式\x0d\ 1。假期可以串聯休,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單獨休,也可以零點休,但累計天數不能超過規定的休假期限。\x0d\ 2。集體休假由局領導決定。\x0d\ 3。事假必須提前7天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報主任批準後執行。\x0d\ 4。加班補休由個人提出申請,庫房負責人簽字,主管領導批示,主任審批後實施。\x0d\ 5。休假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進行。期滿後按時上班,期滿未歸者按無故曠工處理。\x0d\(四)違紀問題的處理\x0d\ 1。對輕微違紀行為,以教育為主,使其自覺改正;\x0d\ 2。未經領導批準擅自請假且未告知任何人者,視對工作影響程度,給予警告教育或通報批評;\x0d\ 3。休假後未歸者,視為無故曠工,按公務員法有關規定處理。\x0d\過年休假工資怎麽算\x0d\月薪/21.75=日薪。\x0d\勞動法規定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五天制每天8小時。如果超過了,就要付加班費。如果公司安排不了休假,就要付加班費。按請假性質扣假\ x0d \ 2007年6月,65438+10月,實際工作日23天,妳所在城市最低工資600,那麽600的80%就是480480/20.92 = 22.94,妳病假期間的四天工資就是22.94 * 4 = 965438。本月其他工作日工資計算:3500/20.92=167.3,167.3 * 19 = 3178.78,所以妳本月工資應該是3178.78。\x0d\國家法定節假日壹周休息兩天,壹月按照31天應該上班23天。我個人認為,3500除以23,再乘以4,就得到該扣的錢了。\x0d\您還應該考慮到貴公司事先明確規定的任何獎懲條款。\x0d\妳最好問人事部門,因為有關系。X0d \ a .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x0d\全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x0d\季節性工作日:250天÷四季= 62。\x0d\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x0d\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x0d\月帶薪天數=(365天-104天)÷65438+2月=21.75天\x0d\ C .請假應付工資的計算:\x0d\實際休完的工作時間(小時數)×小時工資\ \x0d\職工年平均月工作天數及工資折算辦法調整如下:\x0d\ 1 .系統工作時間的計算\x0d\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x0d。月工作日:250天÷65438+2月=20.83天/月\x0d\工作時間的計算:將月、季、年中的工作日乘以每天8小時。\x0d\ II。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x0d\根據《勞動法》第五十壹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換算時不排除國家規定的11法定節假日。相應地,日工資和小時工資的換算為\x0d\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x0d\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帶薪天數×8小時)。\x0d\每月帶薪天數=(365天-104天)÷65438+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