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衛生:醫務人員洗手、衛生手消毒、外科手消毒的總稱。
2.洗手:用肥皂或洗手液和自來水去除手部皮膚汙垢和壹些致病菌的過程。
3.衛生手消毒:用速幹型手消毒劑搓手,減少手內暫時細菌的過程。
4.手消毒效果應符合以下要求:衛生手消毒,監測的菌落總數應≤10cfu/cm2,外科手消毒,監測的菌落總數應≤5cfu/cm2。
5.當妳的手被血液或其他體液汙染時,用肥皂和流動水洗手。當手上沒有可見的汙染時,應使用速幹型手消毒劑消毒雙手,而不是洗手。
6.醫療機構應當每季度對手術室、產房、新生兒室、母嬰室、感染性疾病科工作的醫務人員進行消毒效果監測;當懷疑醫院感染暴發與醫務人員手衛生有關時,應及時進行監測,並檢測相應的病原微生物。
7、手消毒劑,用幹燥的手皮膚消毒,以減少手皮膚細菌的消毒劑,如乙醇、異丙醇、洗必泰、碘伏等。
8、手衛生設施,用於洗手和手消毒的設施,包括洗手池、水龍頭、自來水、洗滌劑、洗手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