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藥學是指從醫院藥學中分離出來的壹門學科。它是以患者為對象,以提高臨床用藥質量為目的,以藥物與機體的相互作用為重點,研究和實踐藥物臨床合理應用的綜合性應用技術學科。
西方發達國家在50年代中後期提出了“臨床藥學”的概念,60年代初在高校開設了“臨床藥學專業”,在醫院建立了“臨床藥師制”。藥師直接參與臨床用藥,提高了臨床用藥水平,保護了患者用藥安全。
自2002年《醫療機構藥事管理暫行規定》首次提出建立臨床藥師制度以來,2006年6月教育部決定在高等學校藥學專業設置“臨床藥學專業”,衛生部采取制定臨床藥師培訓指導意見、建立臨床藥師培訓基地、啟動臨床藥師培訓試點工作等壹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動了醫院臨床藥學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