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都有很多機構。建議找北京,因為商標註冊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辦理,很多地方的地域代理公司都是把業務轉給北京的代理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四條規定,“商標法所稱商標代理機構,包括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服務機構和從事商標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商標代理機構從事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負責的商標事務代理業務的,應當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備案。
已經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可以在中國商標網上查到。
網站的商標代理專欄可以查詢,這是驗證商標代理的重要途徑。
新中國成立後,中國的商標註冊工作先後由中央私營企業局和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
1978國家恢復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後,成立了商標局,負責全國商標註冊和管理工作。
2065438+200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整合國家知識產權局職責、工商總局商標管理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地理標誌管理職責,重組國家知識產權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
2018、110、15《中央關於國家知識產權局直屬機構設置的批復》(中央18號)規定,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局為
2065 438+2009年3月2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印發的通知》規定,商標局的主要職責是:承擔商標審查註冊、行政裁決等具體工作;參與研究制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參與規範商標註冊;參與商標領域的政策研究;參與商標信息化建設,研究分析商標信息並傳播利用;承擔商標審查協作單位的業務指導;組織商標審查小組的教育和培訓;完成國家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