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培訓機構是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新型、現代化、高水平、社會化”的方針建立的新型高等學校。主要任務是承擔國家局級和國務院各部門公務員的培訓工作。二是地方行政學院。是當地政府設立的培訓機構,承擔當地公務員的培訓工作。目前,全國已經建立了
四十四。三是其他培訓機構。主要是中央和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公務員培訓機構,比如黨校。根據公務員法,國家設立了公務員培訓機構。如何設置,是否使用原廠訓練機?
國家有關部門將做出具體規定。
此外,《公務員法》還規定,國家可以根據需要委托其他機構承擔公務員培訓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