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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灣大學2020年申請政策解讀

北部灣大學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招生程序,保證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北部灣大學,國家標準代碼為11607,英文名為北部灣大學。學校地址:廣西欽州市濱海新城濱海大道12號。

第三條學校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承擔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的各類人才培養任務和國家規定的各類社會人才培養任務。

第四條本章程適用於全日制本科生招生。

第二章組織結構

第五條學校成立招生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組織學校的招生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普通本科學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辦理日常招生事務。

第七條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負責招生監察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八條按照國家和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政策,科學制定招生來源計劃。分省份、分專業招生計劃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最終以生源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分專業招生計劃為準。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九條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市、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在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基礎上選拔候選人。

第十條錄取批次:根據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

第十壹條投檔方式:學校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和學生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不超過本校在相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計劃的1.20%,具體比例根據學生情況和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確定。

第十二條普通專業錄取

對於進入檔案的普通專業考生,按照“專業自願”的原則錄取。采取“先專業誌願,後分數”的規則安排專業。當考生專業誌願不能滿足時,適用以下規則:

1.首先,填報“學科部分專業調劑”誌願的考生,將按照高分到低分的規則進行學科調劑。如果妳所服從的專業都滿了,妳就被辭退了。

2.其次,填報“服從所有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有空缺的專業。如果所有專業都已滿,將被拒絕。

3.填報“不服從專業調劑”誌願的考生將被辭退。

4.報考我校的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考生須符合專業誌願的選考科目範圍。相關專業選考科目可在浙江省、山東省、海南省招生管理部門網站上查詢。

第十三條藝術類專業錄取

1.2020我校藝術類專業不進行校考,專業成績以學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聯考)成績為準。

2.錄取時,在專業成績合格且生源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文化成績在控制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文化成績高的考生。專業成績相同的,優先考慮文化成績高的考生。

3.河南省音樂學專業只招收參加省統考分學科綜合考試的考生(如考生參加器樂主考,僅限於鋼琴、古箏、笙、二胡、揚琴、竹笛)。

4.音樂表演專業,如考生考器樂科目,僅限於鋼琴、古箏、笙、二胡、揚琴、竹笛。河南省、河北省、重慶市、甘肅省音樂表演專業只招收器樂(鋼琴、古箏、笙、二胡、揚琴、竹笛)分項統考考生。四川省只招收分科類音樂表演(民樂:古箏、笙、二胡、揚琴、竹笛)和音樂表演(鋼琴及鋼琴伴奏)考生。

第十四條外語專業的錄取

1.學生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組織外語口試的,要求考生參加外語口試,成績為“合格”及以上。

2.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外語。

第十五屆中波合作電子信息工程專業錄取

1.本項目是與波蘭華沙理工大學合作的電子信息工程本科專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采用“3+1”的培養模式。學生前三年在我校學習,由我校和波蘭華沙理工大學聯合授課。第四年轉入波蘭華沙理工大學繼續學習(前三年學習成績合格且達到華沙理工大學要求的英語水平可直接轉入專業學習,達到。

2.本項目招生列入教育部批準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招生計劃在我校招生,按各省錄取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本專業學生入學後不得申請轉專業。

第16條少數民族預科學生的錄取

我校民族預科生分為免費民族預科生和民族預科生兩類,只在廣西招生。錄取的時候,我在教育部門指定的預科學院集中學習了壹年。考試合格者,第二年直接進入我校本科相關專業學習。根據廣西相關文件要求。

第十七條特殊類型專業錄取

1.中職畢業生兩個專業(漢語言文學、市場營銷)由本科自主招生,在廣西招生,按廣西相關文件要求。

2.小學教育本科專業(四年制,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面向廣西招生,具體按廣西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3.產教融合3個專業(化學工程與工藝、土木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申請在廣西招生,具體要求按廣西相關文件執行。

第十八條學校只以英語為基本外語安排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填報誌願需謹慎。

第五章入學體檢標準

第十九條各專業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航海專業錄取體檢要求。

根據《海員健康體檢國家和行業標準》,航海技術專業要求男生1.60m及以上,女生1.55m及以上,色覺正常(無色盲、無色無力),無復視,雙眼裸眼視力4.5(0.3)及以上或矯正視力4.9(0.8)及以上。輪機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無色盲、復視,雙眼裸眼視力可達4.3(0.2)及以上,或矯正視力可達4.9(0.8)及以上。船舶電氣電子工程專業要求身高1.55米及以上,無色盲或復視,雙眼裸眼視力可達4.3(0.2)及以上,或矯正視力可達4.9(0.8)及以上。其他要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30035-2013)執行。因為工作性質特殊,建議女生謹慎報考航海技術、輪機工程、船舶電子電氣工程三個專業。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取消乙肝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學校將對新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適合所報專業的,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六章學費標準和獎學金及勤工儉學政策

第二十二條學費:實行學分制,按學年預付,按學分結算。

1.學費標準:農學專業按3780元/年的標準收取;文學與教育學

專業按照4165-4200元/年的標準收取;理工類、管理類、經濟類專業按照4590-4600元/年的標準收取;藝術類專業按照11970-12000元/年的標準收取。以上是2019的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廳批準為準。

2.本科小學教育專業(四年制,農村小學全科教師定向培養計劃)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免收學費。

3.中波合作電子信息工程本科專業教育項目前三年學費為25000元/年,第四年選擇出國的學生由波蘭華沙理工大學按照相關學費標準收取(2019年4000歐元/年,僅供參考);第四年選擇不出國的同學可以留在我校繼續學習,學費按同級同等專業標準收取。

第二十三條獎學金、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等參考信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查看《北部灣大學2020報考指南》

第七章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結業證書的頒發

第二十四條頒發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北部灣大學。符合畢業條件的畢業生,由教育部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將向畢業生頒發結業證書。

第八章聯系方式和網站

第二十五條報名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廣西欽州市濱海新城濱海大道12號。

郵政編碼:535011

聯系電話:0777-2804088和2804188。

監督電話:0777-2808021

學校網址:/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sy.htm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的規定和辦法與本章程有抵觸的,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主管部門文件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主管部門文件為準。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北部灣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本章實施時間為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