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區、直轄市)委黨校(行政學院)主要培訓縣處級和部分鄉科級中青年幹部,學制壹般不少於3個月。
市(地、盟)黨校(行政學院)主要培訓鄉科級中青年幹部,學制壹般不少於2個月。縣(市、區、旗)黨校(行政學校)主要培訓基層中青年幹部,學制壹般不少於1個月。
《2018-2022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盟)、縣(市、區、旗)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每兩到三年至少需要接受壹次系統的理論教育和嚴格的黨性教育,五年累計不少於兩個月。壹般我每年都會參加壹個為期壹周的專門培訓。
要求省部級、局級、縣級黨政領導幹部五年內參加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及其他經幹部教育培訓管理部門認可的培訓機構累計三個月或550學時以上的培訓。處級以下幹部每年參加培訓累計不少於12天或90學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