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保證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和新型作戰力量的補充需求。
《規定》明確,成長型幹部學員畢業分配要立足軍隊戰鬥力建設需要和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堅持需求牽引、面向基層、公平公正、人崗相適的原則,優先保障新型作戰力量和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補充需求。區分學生的培養層次,實行分類補充。本科、專科畢業的學生,主要分配到師級以下部隊;研究生兼顧研究方向和質量專業,主要分配到高校、科研單位和技術密集型部隊的基層崗位。為促進幹部經歷成長和能力提升,規定還明確了不同類型學員的基本去向和不直接補充畢業生的單位範圍,為推進軍官有序交流奠定了基礎。
積極申請並被分配到駐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的學生將獲得獎勵。
《規定》明確,對分配到國家和軍隊有明確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的學生,在首次確定同類畢業生崗位、職級和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將崗位工資水平定高。學生自願申請,分配到國家和軍隊明確的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的,可以給予立功獎勵。
《規定》要求,高校政治機關和駐校訓練辦要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教育管理職能,加強學生投身強軍實踐、紮根基層鍛煉和服從組織分配的教育,畢業期間開展以軍官職業發展和畢業分配政策紀律為主要內容的專題教育, 鼓勵和引導品學兼優的學生到作戰部隊和艱苦邊遠地區部隊工作,為學生服從組織分配、誌願到基層建功立業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