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培訓類型:
1.初步訓練
初次培訓應在試用期內進行,時間不得少於十天。合格後才能定級上崗。
2.在職培訓
在職培訓應在任職前或任職後壹年內進行,培訓時間不少於30天。
3.專業業務培訓
參加專門的業務培訓,合格後才能參加專門的業務工作。
4.在職培訓
每個人每年都必須參加培訓,累計時長不少於7天。
5.場外培訓
二、培訓內容:
按照“少而精”的原則,按照科學性、實用性、針對性的要求設置,不同的培訓類型有不同的側重點。
三、培訓機構:
在同級政府的指導和安排下,由各級各類公務員培訓機構進行教學。
四、培訓經費:
財政部門向各單位下達教育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