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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培訓的意義

教育部開展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建設的意義包括: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加強急救教育,形成多層次、多形式的校園急救計劃。

1.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校內配備相關的急救設施、設備和物品,對學校師生進行急救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有利於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降低校內安全事故的傷害率,緩解校外安全事故造成的後果。

2.推動各級學校加強急救教育:制定急救設施設備規範(試行)和急救技能培訓方案(試行),探索校園急救技能證書開發試點建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急救教育經驗和做法,有利於推動各級學校加強急救教育。

3.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校園應急預案:第壹批入選學校類型豐富,覆蓋面廣,既有來自東部省份的高校,也有來自中西部省份的高職院校,有利於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校園應急預案。

基本急救知識和技能

1.心肺復蘇:如果有人暈倒或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包括胸外按壓和人工呼吸。如果有人觸電受傷,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心肺復蘇。

2.止血:如有人受傷出血,應立即止血,包括直接按壓和止血帶止血。

3.骨折固定:如果有人骨折,應立即固定,以免進壹步受傷。

4.損傷的治療:燒傷治療。如果有人被燒傷,應立即用冷水沖洗,並塗上燒傷膏。如有人中毒,應立即催吐洗胃,並根據中毒物質給予相應的解毒劑。如果有人中暑,應立即將其轉移到陰涼處,並給予清涼飲料和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