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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體系

壹是每年6月份對單位所有員工進行壹次培訓。

二是新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必須接受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三、下列人員應接受專門的消防安全培訓。

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員;

2、專職和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

4.按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其他人員。

四、培訓內容:

1、相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各部門、各崗位的火災隱患及防火措施;

3、消防設施的性能,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

4、火災報警、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和技能;

5.組織和引導在場客人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並持證上崗。

六、訓練方法:

1,由安保部組織召開酒店全體員工培訓;

2.邀請消防部門專業人士授課;

3、結合今年的消防演習,組織訓練;

4、通過制作墻報、宣傳欄、貼紙等方式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據不同部門的實施和工作需要,有針對性地對員工進行培訓。

8.員工因工作需要調換崗位前,應進行再教育和培訓。

防火檢查系統

壹、消防檢查員由酒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責任部門組成。

二、消防檢查要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要負責任地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三、消防檢查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四。防火檢查的內容:火災隱患的整改和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水源;消防設備的配置和有效性;是否存在違反用水、用電規定的情況;、關鍵員工和其他員工掌握消防指令;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消防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設施運行情況及記錄。

五、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當場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和《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消防檢查系統

壹、消防檢查人員由專職管理人員和保安人員組成。

二、防火檢查應每2小時進行壹次。

三、各部門消防檢查由防火負責人和崗位員工進行,檢查轄區崗位消防安全狀況和安全操作執行情況。

四、營業結束時,應檢查營業現場,消除余火。

五、消防檢查員應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妥善處理火災隱患。無法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

六、發現第壹次火災應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七、消防檢查內容:1,有無違章用火用電;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到位、齊全;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關閉,防火卷簾下堆放的物品是否影響使用;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6、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八、消防檢查人員應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九、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並督促整改。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系統

壹、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熟悉酒店消防設施設備,做好維護保養。

第二,實行24小時值班制,三班工作8小時,監控消防主機運行情況。

三、壹旦發生報警,立即聯系樓層服務員或保安,迅速查明報警原因。

四、愛護儀器設備,發現小故障應立即排除,如有重大故障,;請讓工程技術人員立即修理它。

五、熟悉本單位的火災報警程序。

六、每班認真填寫《火災監控系統運行記錄》。

七、無關人員不準進入控制中心。

火災隱患整改系統

第壹,酒店要及時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消防檢查員應責成各部門負責人當場整改並監督實施。

1,非法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

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鎖定或者堵塞出口,或者占用、堆放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物品;

4、消火栓、消防器材被堵塞不能使用或挪作他用的;

5.常閉防火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6、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值班人員和消防巡邏人員下班情況;

7、非法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

8.其他可以當場糾正的行為。

三、不能當場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安全部門及時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者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確定整改措施、時限和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及整改資金的落實。

五、火災隱患消除前,應落實防範措施,確保安全。

六、不能保證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壹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是生產經營的危險部位。

七、火災隱患整改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將整改記錄提交消防安全負責人或管理人員簽字確認。

八、公安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並寫出消防整改答復,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電氣設備消防安全管理系統

a、所有電氣設備的安裝和接線應符合電氣安裝規程的規定。

第二,增加大容量電氣設備時,安裝使用前應重新涉及線路。嚴禁私自增加電氣線路的容量,以防超載引起火災。

三、建築物內不允許使用鋁導線,應使用銅導線,在夾層或悶屋頂敷設線路時,應穿管敷設,接線盒應封閉。

五、電氣設備、移動電器、防雷裝置等設備的接地裝置每年至少應測試兩次其連接處和接地電阻。

六、在裝有電氣設備的配電室和計算機房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體系

壹、落實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做好防火宣傳。

第二,定期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熟悉本單位的消防重點部位和各種滅火器材的擺放和操作規程。

四、積極參與滅火和疏散工作並保護現場。

五、積極參加單位組織的各種消防培訓。

六、定期組織消防業務培訓,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

八、在公安消防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安全疏散設備管理系統

壹、單元內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要求設置。

2.所有疏散出口、樓梯和走道必須配備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並按規範要求設置。

三、應確保疏散通道、出口暢通,出口不得上鎖。

四、防火門應保持常閉,並應向疏散方向開啟。

五、各部門負責人應定期檢查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等疏散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修復。

消防設備維護管理系統

壹、消防設施、設備由安全部門統壹歸檔管理。

二、應定期組織人員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檢測和維護,確保齊全好用。

三、消防設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物品,要便於提取和使用。

四、未經管理部門許可,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或使用消防設施和器材。

五、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後,要立即進行維護、更新。

六、因使用不當造成消防設施、器材損壞的,要追究責任,屬維護不當造成損壞的,由部門負責人負連帶責任。

消防和緊急疏散計劃演習系統

1.每年6月12日組織員工進行滅火和疏散預案的演練和培訓。

二、消防安全經理是演練的總指揮,保安經理和專職消防監督員具體負責指揮演練,全體保安人員和半數以上員工參與演練。

三、演練實施前,安保部將本次演練的具體行動計劃報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批準。方案確定後,會傳到各個部門。所有參與演習的人員都應熟悉演習計劃,明確各自的職責。

消防和電氣安全管理系統

壹是防火重點部位要嚴格執行火源管理,落實動火審批手續和“四不動火”制度,即預防措施落實前不動火,未經批準不動火,現場無消防監護人員不動火,大風天不在室外動火。

二、機組電氣線路的鋪設、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必須由正式電工承擔,嚴禁擅自搭接臨時用電線路。

三、倉庫、宿舍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熒光燈、電熨鬥、電爐、電烙鐵、電視機等電器設備。

四、嚴格用電管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操作規程,不得超負荷用電。

五、電氣線路和設備由電力* * *負責監督,定期檢查。

六、臨時需要安裝的電氣線路和設備應經工程部批準,按臨時承擔的規定安裝並限期拆除。

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壹、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能動火。

二是周圍易燃易爆雜物不清,不能動火。

三、在易燃結構附近不采取安全措施難以移動。

四、所有盛裝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和管道未沖洗幹凈,剩余油不燙手。

五、凡是裝有因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氣體的容器和管道,都不要熱。

六、高空焊接或切割作業時。如果下面的可燃材料沒有清理幹凈,不要用火。

七、現場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不動火。

八、動火由部門審批,酒店領導同意,安全部門配合現場監護。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規定

首先,消防安全是所有員工的* * *責任。每個員工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都有義務做好消防工作。

二、消防領導小組是酒店實施消防管理和監督的職能機構,各部門員工應無條件服從消防領導小組的管理。

三、凡在本單位範圍內違反消防管理法規尚不夠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飯店消防領導小組依照本條例給予“賠償損失”、“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處以罰款等處理。,並且還可以同時施加,

四、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損失和態度,責令當事人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

1.因亂丟煙頭或用電用火不慎引發火警或火災,損害單位或員工財務,損失不大。

2、明火作業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引起火災,損失不大。

3、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儲存不當,造成火災、火災,損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為之壹者,視情節輕重和態度,給予警告或罰款。

(壹)給予口頭警告或罰款10元;

1.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或者在允許吸煙的場所吸煙沒有煙灰缸,或者亂扔煙頭、火柴桿沒有煙灰缸的;

2、擅自在建築物內使用汽油清洗桌布、地毯汙漬或機械部件;

3、動用明火施工不適用動火作業;

4.下班後未清理工作場所的易燃雜物;

5.用電時不要使用保險裝置或亂拉電線;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報警設施,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二)給予書面警告,並處50以下罰款;

1.擅自在辦公室、倉庫或者工作場所、宿舍內設竈或者使用電爐。

2、使用電熱設備擅自離崗或下班後不按要求切斷電源、撲滅火災。

3、擅自存放和使用少量易燃材料,不向安全部門備案。

4.損壞消防設施和標誌或者挪用、隨意改變消防器材的位置。

5、在樓內或室內焚燒廢紙、雜物,亂扔煙頭引發報警。

6、下班後不按規定關閉煤氣爐管道閥門。

7、建築內亂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設施、通道和防火間距。

(三)給予嚴重警告並罰款100元;

1,未經批準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眾聚集場所,未經許可存放、使用這些物品。

2、謊報火情。

3.在建築物內隨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將重點部位作為臨時倉庫。

4.將不同性質或不同滅火方法的危險化學品混合儲存。

5.在禁火區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動火。

6.發現火災報警後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未采取緊急措施臨陣脫逃的。

7、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或擅自離開系統導致火災或失火,造成壹定損失和影響的。

六、有下列情況之壹者,應追究部門防火責任,並對單位領導視情節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1,火災隱患處於緊急狀態,經保衛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且無法說明原因。

2.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強令他人冒險作業,造成危害後果的。

3、刁難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執行任務,或拒絕接受處罰的人員。

七、對火災事故隱瞞事實,不追究,不處理,“不報告”有下列七種情形之壹的可從輕或免予處罰;

1.自動供認違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損失不大)的肇事者或責任人,並誠懇認錯。

2、發生火災時,火災肇事者或責任人能積極參與撲救,避免或減少火災損失。

3、發生火災、火災事故時,肇事者或責任人能主動提供信息,協助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

八、有下列情況之壹者,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1.部門領導和防火責任人重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沒有發生火警或火災的部門。

2、始終遵守消防法規,長期保持崗位消防安全,無火災和火災隱患的班組、崗位和個人。

3、發現火災及時報警,積極撲滅,妥善處理,減少火災隱患。

4、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培訓,成績優異,表現突出。

5.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1.預防為主,杜絕火災隱患。了解各種易燃易爆物品知識和消防知識。遵守各種防火規則。?

2.在實驗室、走廊等。,手頭必須備有合適的滅火材料,如消防沙、石棉布、毯子和各種滅火器。火砂應保持幹燥。

3.電線和電氣設備著火時,必須先切斷總電源開關,然後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撲滅,並及時通知供電部門。不要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撲滅燃燒的電線和電器。?

4.當人員的衣服著火時,立即用毛毯等物品覆蓋滅火,必要時用水撲滅。但不宜匆忙奔跑,以免氣流流向燃燒的衣物,進而加大火焰。?

5.在加熱樣品或實驗過程中發生小規模火災時,應立即用濕石棉布或濕抹布撲滅明火,拔掉電源插頭,關閉總開關的氣閥。易燃液體的固體(大部分是有機物)著火時,壹定不能用水澆。大面積火災應立即用消防沙、泡沫滅火器或幹粉滅火器撲滅。當精密儀器著火時,使用四氯化碳滅火器。實驗室著火了,用水撲滅不合適。

6.實驗室特別是化學實驗室發生火災時,應事先進行火災分析,並將實驗過程中的各個系統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