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三條民辦教育是公益事業,是社會主義教育的組成部分。國家對民辦教育實行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依法管理的方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民辦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