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學院及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學校層面:高等職業教育
四。學院代碼:13701(國標)
動詞 (verb的縮寫)學院地址:
主校區:天津團泊窪
校園: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油田幸福路51號
計算機網絡技術和工程造價兩個專業,在大港油田校區學習三年。石油化工技術、油氣地質勘探技術、油氣儲運技術、石油工程技術、數控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電氣自動化技術等8個專業第壹年在大港油田校區學習,第二、三年回到主校區,其余在主校區學習。
不及物動詞學院基本概況:學院是經天津市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是天津市市級示範院校,國內壹流院校建設單位。學院占地1447畝,建築面積25萬平方米。學院開設石油工程技術、石油化工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程造價等21個專業。
學院目前是“壹校兩區”、主校區和大港油田校區的辦學格局。學院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德育為根本任務;堅持“用大慶精神辦學,用鐵人精神育人”的理念;學院堅持“立足油田,面向社會,貼近經濟,服務企業”的辦學定位。多年來,學院持續推進教育教學改革,國際交流與對外合作辦學逐步深化,專業建設水平顯著提升。石油專業“工學交替、分步推進”人才培養模式在全國職業教育工作會議上進行交流。學院師資力量雄厚,師資隊伍結構合理,辦學特色鮮明,校企合作成績突出。現擁有石油工程、數控技術、汽車技術、焊接技術等52個長期穩定的專業校外實習基地和4個國家級校內實習基地。學院被天津市政府命名為“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擁有第62家天津市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和第72家國家特有工種職業鑒定站,被中國石油命名為“集團公司直屬企業培訓基地”。學院的辦學規模為6000人,學院培養的38000多名合格畢業生中,大部分已成為各單位的骨幹力量,許多人走上了各級領導崗位。
第二章招生和紀檢監察機構
第四條: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計劃,決定與招生有關的重大問題。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監察組,負責監督檢查招生工作,保護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調查處理違紀事件,接待來信來訪,受理群眾舉報。
第五條:學院設立招生就業部,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要求和費用
第六條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國的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批準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發送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並向社會公布,還將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過程中,經高校招生委員會同意並報上級批準,對生源好、誌願充足、錄取分數線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分省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0年高考簡章。
第七條學費標準:普通專業5000元/生·年,高職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住宿標準六人,費用7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招生計劃或學院發布的2020級新生錄取指南。政府調整當年收費標準的,以政府制定的標準為準。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八條:大學生錄取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九條:在順序誌願的省份,采取優先誌願的原則,即按照考生填報的院校誌願順序,從高到低錄取報考第壹誌願院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中第壹誌願院校報考人數少於招生計劃時,才錄取報考第二誌願院校的考生,以此類推。實行平行誌願的省份,錄取規則以當地省級招生部門規定為準。甘肅省“對口招生批次”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綜合素質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測試”、“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在省有相關規定的,按該省招考要求執行。
第十條專業誌願錄取的原則是分數優先,即先從高分到低分排隊,再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依次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對於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實行“專業自願清零”的原則。
第十壹條:天津、山東、海南等省(區、市)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相關要求:
1.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天津、山東、海南等省(區、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執行。
2.天津、山東、海南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的考生須符合我校要求。投檔結果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二條:政策性加分考生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及英語、數學成績較高的考生。考生所在省有相關規定的,按所在省的要求執行。成績相同的江蘇考生優先錄取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較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根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擇優錄取天津市考生。如果考生分數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和數學的分數,以分數較高者優先。
第十五條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和復核。不符合標準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六條:各專業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少數民族語言考生應認真填寫。
第十七條:學院在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批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後,以特快專遞方式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公布在學院網站上。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十八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根據國家政策,應征入伍的新生應當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具體報名要求請參考新生報名須知。
第十九條:學院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通過者,辦理入學手續,註冊為學生。在復查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並認定為復查不合格,應取消其學籍。
新生按專業註冊。對其他專業感興趣且在學習期間有特長的同學可以申請轉專業。轉專業的具體措施主要是根據《學生手冊》中關於學籍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條新生入學後,學院按照《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管理,按照人才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壹條:大學生可按規定享受國家、天津市政府和學院各種形式的獎學金,學院設有勤工儉學崗位。
第二十二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並經鑒定合格的,授予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和相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僅適用於2020年普通高等職業院校招生。
第二十四條:章程經學院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過去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章程不壹致的,以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院校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院校錄取承諾。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天津石油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咨詢和錄取結果的查詢方式
網站:www.tjsyxy.com
電子郵箱:tjsyxyzb@126.com
報名微博:/tjsyxyzsb
電話:022-29000588和29000650。
紀檢監察:022-29000254
學生事務處:022-29000459
地址:主校區:天津市團泊窪(郵政編碼:301607)
校園: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油田幸福路51號(郵編:30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