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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系統評價方法

(1)藥事管理委員會、藥劑科、醫務科定期開展合理用藥培訓與教育,監督我院臨床合理用藥;根據《指導原則》和《實施細則》,定期和不定期對各科室抗菌藥物應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糾正和改善不合理用藥的建議。

(二)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3)檢查與考核方法:隨機抽查門急診處方和住院病歷,包括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

1、門診和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與評估要點: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性別和診斷;

抗菌藥物的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照《抗菌藥物分類管理條例》使用藥物等。

2、住院患者抗菌藥物檢查與評估要點:

(1)抗菌藥物使用、停用、變更品種、超說明書範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原因,並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類管理條例》。超過指定時間使用時,是否使用或履行相應程序,並在課程記錄中體現;

(3)是否有聯合使用或局部應用抗菌藥物的指征,是否有分析,並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4)使用或更換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體檢測和藥敏試驗,並在病程記錄上體現;對於不能送檢的情況,是否在病程記錄中說明了原因。

(4)對於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部門和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