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抗菌藥物合理使用納入醫療質量檢查內容和綜合目標管理考核體系。
(3)檢查與考核方法:隨機抽查門急診處方和住院病歷,包括手術患者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情況。
1、門診和急診抗菌藥物檢查與評估要點: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齡、性別和診斷;
抗菌藥物的使用情況,包括名稱、規格、用法、用量、給藥途徑,是否按照《抗菌藥物分類管理條例》使用藥物等。
2、住院患者抗菌藥物檢查與評估要點:
(1)抗菌藥物使用、停用、變更品種、超說明書範圍使用時是否分析說明原因,並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2)抗菌藥物的使用必須符合《抗菌藥物分類管理條例》。超過指定時間使用時,是否使用或履行相應程序,並在課程記錄中體現;
(3)是否有聯合使用或局部應用抗菌藥物的指征,是否有分析,並記錄在病程記錄中;
(4)使用或更換抗菌藥物前是否做病原體檢測和藥敏試驗,並在病程記錄上體現;對於不能送檢的情況,是否在病程記錄中說明了原因。
(4)對於違規濫用抗菌藥物的部門和個人,醫院將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降低抗菌藥物使用權限,直至停止處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