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鄒的親身經歷。

鄒的親身經歷。

1987武漢大學法學學士,1990武漢大學憲法學碩士,1995武漢大學法學院法學博士,比較憲法學專業。曾任教於湖南政法幹部管理學院(現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從事法學教學和研究。

1995-2001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從事特區立法和執法調研工作,參與起草《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監督條例》等5部特區法規,參與調研十幾個特區立法項目。

1996-1997在香港安立國際律師事務所(國際知名律師事務所)擔任中國區法律顧問。

1998年8月,赴美國、加拿大考察律師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2000年6月5日至2月,率領深圳市第五考察團赴新加坡考察法制建設和行政管理。

2001 11轉到深圳大學。曾任黨政辦主任、學生黨支部書記。

2005年9月,他出席了在韓國首爾舉行的首屆亞洲憲法論壇。

2005 165438+25/26 10月參加香港法學院公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舉辦的“基本法的解釋及其他”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會上發言。

2005年2月,他被任命為法學教授。

2006年3月26/27日,參加臺灣省立大學法學院舉辦的“第六屆東亞法哲學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會上發言。

2006年3月至4月,香港大學法學院Leslie Wright(中港法律教育基金)訪問學者,專門研究香港基本法。

2007年6月5438+10月11/12,應邀出席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和澳門主辦的“港澳基本法研討會”,並提交研究報告。

2007年5月,參加香港“壹國兩制”研究中心舉辦的“基本法回顧與展望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會上發言。

2007年6月6日,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辦的“香港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和“香港基本法實施十周年研討會”。

2007年6月16 /17日,參加由中山大學珠三角港澳研究中心、廣東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聯合舉辦的“香港回歸十周年回顧與展望國際研討會”,提交論文並發表演講。

2007年6月18 /19日參加北京大學舉辦的“成功的十年:壹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提交論文並發表演講。

2007年6月22 /23日,參加香港城市大學舉辦的“香港回歸十周年基本法國際研討會”,提交論文並發表演講。

2008年3月31日至4月1日赴澳大利亞參加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15周年暨“正確理解和實施澳門基本法”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並發表演講。

2008年4月當選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第壹屆憲法教學與研究專業委員會委員。

2008年7月-8月美國國務院"國際訪問學者"。

2008年9月當選為廣東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2008年6月65438+10月65438+7月赴香港參加“中國憲政100周年與中國憲政的未來”國際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並發表演講。

5438年6月+2008年10月,被任命為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法律研究委員會副主任。

2008年6月3日至5日,參加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舉辦的“港澳基本法研討會”,提交論文並發言。

2008年6月9日至2008年6月4日應邀到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學壹周。

2009年3月31日參加“成功的十年:‘壹國兩制’在澳門的實踐”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並發表演講。

2009年4月27日至30日,應國務院法制辦邀請,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參加在深圳舉行的中德法治對話第九次法律研討會。

2009年7月,11受聘為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

2009年7月28日至31,赴香港大學法學院參加“地方自治與中央與地方關系”圓桌會議。

2009年8月12日至8月14日赴澳門出席《澳門月刊》創刊16周年暨澳門回歸祖國十周年慶典暨澳門理工大學壹國兩制研究中心成立壹周年暨新書首發儀式。

2009年6月5438-10月65438-6月65438,應邀到澳門大學講學壹周。

2009年6月65438+10月65438+10月9日應邀出席澳門“壹國兩制與政制發展”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大會上發言。

5438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法學院副院長。

2009年6月6日至7日,165438+赴廣州參加港澳經濟與澳門回歸十周年國際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大會上發言。

2009年6月165438+10月10,赴北京大學參加“成功的十年:壹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大會上發言。

2009年2月4日,他應邀到北京參加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紀念澳門基本法實施十周年座談會和研討會。

2010 65438+10月16應邀出席復旦大學國際關系學院與公共事務管理學院、復旦大學港臺行政研究中心舉辦的“香港政府的社會組織與管治”學術論壇,並在會上發言。

201065438 10月23日,受邀參加香港大學法律學院中國法學研究中心舉辦的“中國憲法學青年學者論壇2010”,作為評論員對演講論文進行點評。

2010年3月5-6日,應邀參加香港城市大學舉辦的“內地商業、人權與正義實現”研討會,提交論文並在會上發言。

2065438年3月31日,應邀出席“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二個十年”——紀念澳門基本法頒布17周年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澳門基本法實施監督制度及其現實問題淺析》並作主旨發言。

2010年4月4日至9日,隨法學院“言論自由與政府信息公開課題組”赴日本考察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和個人信息保護情況。

2010年4月24日/25日參加在山東大學召開的東亞公法現狀與發展趨勢國際研討會,提交論文《中國個人信息保護立法模式分析》並做主題發言。

2010年6月11日,應邀參加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主辦、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承辦的“中國2010檢察舉報工作論壇”,並做了“關於中國檢察舉報制度的幾點思考”的主題發言。

2010年6月22日,應邀參加澳門理工大學壹國兩制研究中心舉辦的“壹國兩制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制建設”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關於特別行政區制度研究的幾點思考》,並在大會上發言。

2010年6月入選武漢大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專業博士生導師。

2010 10 10-15應邀到澳門大學法學院講學壹周。

2010 12 1 -4、應邀參加第三屆澳門法律改革國際研討會——社會保障權。提交論文,做主題演講,主持研討會。

201010 2月5日,應邀出席在澳門大學舉辦的第三屆粵港澳法律論壇,並發表論文和主題演講。

2011年3月30日,應邀出席由澳門基本法促進會、北京大學、港澳臺法律研究中心、法律事務局、民政廳、教育暨青年局主辦,澳門大學法學院、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澳門理工大學壹國兩制研究中心協辦的“中國十二五規劃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發展”學術研討會,發表論文並發表主旨演講。

2011年4月9日、10日,應邀參加由湘潭大學法學院、美國馬薩諸塞州法官協會、麻省大學主辦,湘潭大學訴訟法學研究中心承辦的“中美陪審制度論壇”,與研究生錢偉* * *提交論文《中國人民陪審制度現實運行問題分析及完善途徑》。受邀作為湖南大學論壇嘉賓,在逸夫樓與唐、謝幼平、廖永安、傅育林等學者,為1000余名湖南大學生進行“陪審制PK參賽制”話題的對話。2011年6月22日、23日赴澳門參加澳門理工大學壹國兩制研究中心舉辦的“科學治理與制度化”學術研討會,提交論文《澳門特別行政區“陽光政府”建設述評》並主持第壹次研討會。2011年7月25日,赴北京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與香港基本法委員會、教育部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的基本法教材重大研究委托協議簽字儀式,獲“特別行政區制度”課題編寫任務,經費8萬元。2011年8月25日,廣東省省管幹部培訓班在廣州從化舉辦,應邀做了題為《三個統壹,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演講。2011年8月27日、28日,我到清華大學參加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院政治學系組織的“中國選舉與治理網內部測評會”和“全球選舉動態研討會”。2011年9月7日、8日參加中央政府中聯辦舉辦的“壹國兩制在香港的理論與實踐高級研修班”,受聘為中聯辦香港培訓研究中心兼職教授。2011年9月26日至30日,應邀在澳門大學法學院為法學碩士進行為期壹周的中文講座。20110101014,參加“香港在全球化與國家發展戰略中的角色”國際學術會議,提交論文《壹國兩制新發展與港澳繁榮新優勢——國家“十二五”規劃中關於港澳特區發展的三點思考》並在法律分論壇上發表。201110年10月22日、23日赴安出席“中國憲法學研究會第壹屆會員代表大會暨20110年會”,提交論文《對香港民主發展的思考》,主持第三屆論壇第二單元討論,並當選為本研究會創會理事。201110年10月29日、30日赴清華大學參加“海峽兩岸四地公法發展新問題”學術研討會,並做主旨發言。20111 2月2日,以“法治文化與公民素質”為主題的第七屆廣東法治論壇在深圳五洲賓館舉行,並受邀發表題為“認真對待法治”的演講。2011165438於2065年2月4日以海外觀察員身份參加了由伊彥方案(澳門)有限公司、史丹福大學協商民主中心、香港浸會大學傳播學院、葡萄牙裏斯本大學學院社會學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澳門首屆協商民調(DP)。

2011 65438+2月12日下午,美國前總統卡特來到浸會大學,出席由美國卡特中心與香港浸會大學合作共建的“卡特中心-香港浸會大學項目辦公室”(浸會大學卡特中心)揭牌儀式,並應邀出席揭牌儀式。

2011 12月18,19應邀到復旦大學參加“香港政黨:歷史-社會-文化”學術論壇,他第壹個在會上發表主題演講從18開始,2012年10月9日,應香港司法機關的邀請,我出席了10月9日下午在香港大會堂舉行的香港法律年2012開幕式。在隨後的招待會上,我與馬道立大法官和黃主任合影留念,並進行簡短的交流。

2012 65438+10月10,11,參加香港大學法學院舉辦的“中國憲法青年學者論壇2012:公共事件、媒體與法治”,第八屆,主題為“傳播風險與規制”。

2012年2月23日,應邀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發表關於人大的規模和代表性的學術報告。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前香港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基金會憲法學教授先生主持。香港大學中國法學研究中心的同事和壹批博士生、碩士生參加。2012年3月24日、25日應邀參加由《領袖》雜誌、知網、TF證券聯合舉辦的“向現代化轉型的中國憲法與憲政——迎接1982憲法頒布實施30周年”學術研討會。2012年3月25日接受英文《環球時報》采訪,談及對梁振英先生贏得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的感受。采訪發表在27日論壇14版。2012年3月30日參加由澳門基本法促進會、北京大學法律系港澳臺研究中心、澳門政府法制局、民政廳、教育暨青年局舉辦的“壹國兩制與澳門特區善治之路”學術會議。在第壹節中,他作了題為“普選的定義”的討論。2012年3月被湖南省公安廳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聘為顧問,聘期三年。2012,12,5月2日受邀做“壹國兩制”與深圳投資環境講座。有來自巴西、莫桑比克、安哥拉、葡萄牙、幾內亞比紹、東帝汶、赤道幾內亞、佛得角和聖多美和普林西比的法律和外交部門的主任或高級技術人員。2012年5月29日至6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持召開了“第四次香港基本法教材編寫工作會議”,主題是審議教材初稿。作為教材編寫委員會成員和教材作者之壹,她參加了為期八天的會議。2012年8月25日-26日,出席主題為“1982年憲法實施三十年:回顧與展望”的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年會,並在第壹個分論壇上做“1982憲法第31條解析”的主題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