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條例》、《本市民辦培訓學校消防管理辦法》和本地區消防行政單位具體辦法。壹般流程是教育局相關人員進行實地考察,確認場地具備辦學條件,然後簽訂場地租賃合同,準備申報材料並進行消防備案,取得消防備案證明後再進行教學場地設施的裝修施工。
1,去當地消防服務大廳咨詢,拿相關資料。2.把準備好的材料拿到服務窗口錄入,參加抽查備案(大概30%的幾率被抽中)。3.如果沒有選中,進入裝修審批流程,準備裝修。4.如果抽,需要辦理手續,等待消防隊人員現場檢查。5.驗收後開始裝修,完工後進入驗收階段。6.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以供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