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增強個人防護意識。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堅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習慣,盡量減少參加聚集活動。不戴口罩,不亮碼,不進入各類公共場所和公共服務機構。自覺保持安全的社交距離,註意個人衛生,避免用不幹凈的手觸摸自己的嘴巴、眼睛和鼻子,咳嗽或打噴嚏時註意遮擋。減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去高危地區所在的城市。如出現不適癥狀,如發熱、幹咳、乏力、嗅覺和味覺差、鼻塞、流鼻涕、咽痛、結膜炎、肌痛、腹瀉等。,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前提下,及時到就近的有發熱門診的醫療機構就診,如實告知流行病學史,配合完成核酸檢測,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二,規範社區、小區防控。入境人員必須繼續實施戴口罩、量體溫、走兩碼等措施。走親訪友、從事家政、裝修等服務行業的人員,必須主動配合測溫、檢查兩個院子,然後由駐地帶領。快遞、外賣無聯系或錯時配送,配送服務人員不得入內。入境後不到28天或21天內有高危地區旅行史的人員,必須第壹時間向社區報告。新居民必須主動報告。各行業、各部門要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和控制,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調查核實、健康監測等防控工作。
第三,鞏固重點場所防控措施。尚超、商店等經營場所要繼續嚴格落實戴口罩、測體溫、查兩碼等措施,加強人員流量控制、場所清潔、通風消毒、人員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識宣傳。就餐場所應與就餐保持安全距離,消費者不就餐時應戴口罩。提倡非接觸式支付。在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有序開放旅遊景區和健身場所室外區域,嚴格執行限流、預約、錯峰等措施。封閉場所要在全省為低風險區後有序開放。
第四,加強交通站防控。公路、鐵路、民航、港口、碼頭等交通站點要落實通風、消毒等防控要求,加強人員疏導,避免人員聚集,認真核對旅客信息。乘客進站時必須測量體溫、核對編碼並戴口罩。交管組負責統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來的人的信息,推送到境內,進壹步核實人的信息,提供衛生服務。通過包車業務集體回國的,由貨主向主管部門報告,抵達後實施相應管控措施。嚴禁各車輛經營主體在中高風險區域承接包車業務。在縣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乘客必須進行體溫測量和驗碼,並壹直佩戴口罩。乘坐出租車和網約車的乘客必須驗碼並佩戴口罩。非“綠碼”人員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工作人員要落實健康監測要求,做好個人防護。
第五,壓實防控主體責任。進壹步壓實單位主體責任,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報告制度,加強員工健康監護;實施人員出入登記管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嚴格控制各類集會活動。會議、培訓和活動應盡可能在網上舉行。確需線下舉辦的,應按照“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提前制定疫情防控預案和應急處置預案,50人以上的室內會議應向縣防指辦提出申請。
第六,規範日常醫療服務。嚴格落實醫院感染防控措施,繼續預約就醫,按時就診。零售藥店恢復發熱、咳嗽、抗病毒、抗生素等“四類藥品”銷售,對上述藥品銷售實行實名信息登記制度,查詢購藥者流行病學史,對曾在高危地區居住、有發熱體征、與人密切接觸過的人員立即登記上報。
七、繼續推進疫苗接種。按照“全部拿下”的要求,開展12-17歲人群的第二次接種工作。各接種點要加強接種期間的疫情防控,采取預約接種的方式,保證現場秩序,減少人員聚集。符合條件的市民應盡早主動接種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後仍要註意個人防護。
八、嚴格實施監督管理。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和監督上述相關措施的實施。廣大市民和各類經營單位應積極配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對隱瞞、謊報或遲報相關信息,拒絕配合管理,相關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經營單位或個人,將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上述防控措施將根據疫情風險評估結果和上級工作要求進行動態調整。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綏寧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1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