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專業
臨床執業醫師、臨床助理醫師、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執業醫師和具有規定學歷的中醫助理醫師“壹年試兩次”試點。
試點地區
天津、吉林、上海、江蘇、福建、廣東、廣西、海南、貴州、雲南、寧夏和內蒙古。
政策要求
當年通過試點考區實踐技能考試,但第壹次綜合醫學筆試不合格且無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可報名參加第二次綜合醫學筆試(含缺考且未繳納第壹次綜合醫學考試費用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