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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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考[2011]第59號
關於2012國家會計職業資格考試
關於廣東省考區報名的通知
各省、中央、駐穗部隊有關單位:
2012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於2012年5月12日、6月13日舉行。根據《關於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粵財[2011]71號)精神,現將省直考區考試報名流程及事項通知如下:
壹.登記程序
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查詢成績→普考合格者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提交報名材料→通知領取證書。
省考區實行考後審核。普考合格者,在網上公布的期限內,經考試合格後,到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二、登記對象
廣東共有22個分考區,包括省級考區和21個地級列出的分考區。我局負責省級考區的報名和考試工作。屬於省屬或省屬單位(單位名稱為“廣東省”或在省內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註冊的企業)、中央駐穗單位人員、駐穗部隊、省屬高校學生均可在省考區報考。市直單位人員和市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按屬地原則在市財政部門指定的地點報名參加考試,不在省考區。
第三,網上報名
第壹階段網上報名時間為:2011年10年10月22日-11年10月7日,第二階段補充報名時間為:2011年12年2月5日-65438。在上述兩個時間段內,考生登錄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網址:)網上支付考試費(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逾期不接受網上支付。第二階段補錄報名的考生,請於2月28日201165438+9:00-2月29日17: 00期間登錄上述網站網上支付考試費,逾期不接受網上支付。
第壹階段報名的考生不能在第二階段進行網上繳費,未繳納考試費的網上報名無效。
五、準考證打印
2012國家會計職業資格考試網上打印。具體開考時間請關註“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網址:),並將報名表及照片等相關材料交至省人事考試局指定地點進行考後復審。
九。提交材料的要求
1.考生在報名階段從網上下載打印報名表,由單位審核蓋章;
2 .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必要時提供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3.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4.符合第四款報考條件的考生,還須提交相應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壹寸彩色免冠證件照片兩張,應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提交的照片應與上傳的照片壹致。
未按資格審查規定時間要求提交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辦理合格證書;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考試成績無效,不頒發證書。
考生應當遵循誠信報考的原則,如實、準確地填寫和提交相關信息,並對所提交的學歷、學位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提交虛假或無效學歷或學歷的,壹經查出,取消資格;經考核合格的,取消其專業技術資格,不再頒發資格證書。情節嚴重的,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X.證書收集
在省級報名點報名的考生,按照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站的通知要求到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XI。費用
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 54 38+0]237號規定,會計職業資格初級、中級考試每科收取50元考試費。
十二、考試用書
考試用書和參考書請參考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會計方舟網()。考生可在各大網上書店、新華書店或各城市報名點進行查詢和購買。
附件: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2012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粵財[2011]71號)。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1年10月31日
關鍵詞:人事考試△會計△通知
抄送:省財政廳會計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