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全日制班是什麽意思?顧名思義,脫產班就是脫離生產,就是不全心全意地工作和學習,就是,
全日制學習。全職全職工作是在校學習必須的,妳每周上幾節課?
什麽時候,就是上學的時候。但是考試考的自考和學校無關。
系,只是學校有老師指導,但是妳要交學費。壹個人只考自考就夠了
設置學分,然後會有自考辦給妳發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妳呢
妳所在的學校肯定與此無關。
只是如果妳在學校努力學習,妳有更好的機會通過考試。
非全職,我猜妳懂的。
問題3:元稹會計有全日制班嗎?是的,我最近聽他們提起過。我在大興上課,宿舍在那裏。
問題4:什麽是全日制班?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中公教育的全日制班顧名思義是指工作之外的班次,是壹種全日制的封閉式培訓方式,全封閉式的學習效果是壹個不錯的選擇。
如有疑問,請向中國公立教育企業咨詢。
問題五:明年起高校停止招收成人全日制班意味著什麽?只能通過函授或者業余參加高考。如果是美術課,有的學校會有全日制的課,但是很少。
問題6:全日制班和開放教育的區別。全日制學習的形式是學生周壹至周五全天在學校接受老師的授課。也稱為全日制學習。開放教育,如自考、遠程教育、函授等,都是以自學為主,參加規定的考試時間,通過全部課程獲得畢業證。當然有老師教。但是成本比那些高。追問:再問壹下,開放教育上學有規定時間嗎?比如規定13號15號上課,其他時間可以在家學習或者工作?回答:那得看學校有沒有要求。
問題7:如何繼續會計從業證的教育?(具體點)根據有關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取得會計證的當年起,每年都要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繼續教育的時間因地而異,但時間間隔相對較長。壹般從每年3月份開始,會持續到10結束(很多地方不壹樣,最好先問壹下財政局)。以前是采用現場培訓,現在很多地方是現場培訓和在線教育相結合。在線教育當然更方便。如果方便的話,在線教育還可以,但是個人覺得現場教育的效果還是比較好的。
組織繼續教育的培訓機構壹般由當地財政局委托。建議妳去當地財政局網站上看看相關信息,電話咨詢當地培訓機構或財政局。
壹般來說,2年內可以補課,基本屬於妳了。只要妳付錢,妳就會被允許通過。連續兩年沒有繼續教育的,此資格無效。具體要求因地而異,妳最好盡快聯系相關財務部門,詢問是否不耽誤繼續教育的時間。
問題8:自考有全日制班嗎?自考學生有全日制班,壹般由專業的社會助學機構或考官學校開辦的全日制助學輔導班。但是自考,顧名思義就是自學,自考的含金量也很大程度上體現在自學上。如果妳整天上學,妳會學習2-3年,這也反映了考生的實力,因為很多人都很佩服利用業余時間學習的自考學生的毅力。如果把大部分時間花在學習上,就不會有毅力,因為在學校學習是要花錢的,毅力的成分會小很多。當然,有些人可能壹開始不知道自考是什麽,有些科目自己很難入門,需要壹些輔導,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個人覺得如果妳全日制參加自考,意義不大。
滿意,請采納
問題9: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師資培訓、會計人員脫產培訓和遠程聯網。
第五章繼續教育學分管理
第十九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采取學分制管理,參加繼續教育每年獲得不少於24個學分。
第二十條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繼續教育學分計量標準如下:
(壹)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組織的會計脫產培訓和遠程網絡會計培訓,在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備案並公布,並通過考試或考核,每課時折算為1學分;
(二)參加繼續教育管理部門組織的繼續教育教師培訓、全日制會計培訓和遠程網絡會計培訓,並通過考試或考核,每課時折算為1學分;
(3)參加會計人員在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備案的所在單位組織的脫產會計培訓和遠程網絡會計培訓,並通過考試或考核,每課時折算為1學分;
(四)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培訓,並通過考試或考核,每課時折算為1學分;
(五)參加大中型企事業單位總會計師素質提升項目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折算為1學分/小時;
(六)參加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培訓,並通過考試或考核,每課時折算為1學分。
第二十壹條
會計人員參加其他形式的繼續教育,繼續教育學分測算標準如下:
(壹)參加財政部組織的全國會計領軍人才考試,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組織的高端會計人才考試,被錄取者折算24學分;
(二)參加會計、審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及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稅務師考試,每通過壹次考試折算為24學分;
(三)參加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會計學歷及以上教育,當年學習科目全部考試或考核合格,折算為24學分;
(四)獨立承擔繼續教育管理部門或其認可的會計學術團體的會計研究項目,每個研究項目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每個研究課題第壹作者折算20學分,第二、第三作者各折算16學分,其他作者各折算8學分;
(5)在全國統壹編號的經濟類、管理類報刊上獨立發表的會計論文,每篇論文折算24學分;與他人合作發表,每篇論文第壹作者折算20學分,第二、第三作者各折算16學分,其他作者各折算8學分;
(六)獨立公開出版具有國際標準書號的會計賬簿,每本會計賬簿折算為24學分;與他人合作出版,每本會計書第壹作者折算20學分,第二、第三作者各折算16學分,其他作者各折算8學分;
(七)參加省級以上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或其表彰的單位組織的會計知識競賽,成績合格的,折算為24學分。
第二十二條
會計人員在省級財政部門、中央主管單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管轄範圍內轉學註冊後,未完成繼續教育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分別情況處理:
(壹)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上壹年度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的,應當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轉移手續前,在轉入地完成上壹年度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
(二)會計人員未按規定完成當年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且辦理轉出登記時間距當年結束不超過3個月的,應當在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轉入手續前,在轉出地完成當年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學分;轉移登記時間距當年年底超過3個月的,應當在轉移登記表中註明轉移地點。會計人員調離後,應當在調入地完成當年的繼續教育,並取得規定的學分。
第二十三條
會計人員參加未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備案和公告的機構組織的會計人員培訓,繼續教育管理部門不得.....> &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