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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靈活就業人數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2007年工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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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

現將我局2007年工作和2008年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壹、2007年勞動保障工作回顧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勞動保障部門緊緊圍繞南京市“全面實現小康”的戰略部署,把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作為工作重點,以人為本,真誠為民,務實拼搏,勞動保障工作取得新的成績,全面或超額完成各項目標任務。主要工作和成果如下:

(壹)實施新壹輪促進就業政策,進壹步促進城鄉充分就業。

把就業創業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發展民生的首要任務,實施新壹輪積極的就業政策,進壹步完善促進就業的長效機制,就業形勢繼續保持穩定。全市新增就業19.8萬人,再就業691萬人。全市農村勞動力81.9萬人,城鎮就業總人數達到208萬人。城鎮登記失業率下降到3.26%。

整合政策資源,出臺鼓勵創業帶動就業新政策。協調市就業促進委員會部分成員單位開展鼓勵創業促進就業專題研究,整合拓展分散在全市13部門支持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資源,在全省乃至全國率先下發《市政府關於進壹步鼓勵初次自主創業促進就業的通知》(寧〔2007〕196號),召開全市鼓勵創業促進就業推進會,推進44項新政策,全市建成創業園(街道)35個,吸引企業入駐2894家,吸納就業8900人;累計發放小額擔保貸款2783筆,金額7600萬元,培育創業者21.80人,帶動9.33萬人實現就業。

突出就業援助,實現“零就業家庭”的動態消除。就業困難群體救助範圍放寬至市政府〔2006〕76號文件規定的七類人員和家庭生活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對零就業家庭進行實名登記,要對其家庭情況、就業要求、培訓願望、身體狀況有“四個了解”,對享受待遇、參加培訓、求職擇業、享受低保、實現就業有“五個了解”。通過送政策上門、實施個性化職業指導、政府購買崗位、接續社會保險等“壹對壹”幫扶措施,幫扶壹戶,確保動態消除“零就業”家庭。目前,全市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近5萬人,* * *已幫助654.38+0.22萬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再就業。

堅持三級聯動,創建充分就業區縣。建立充分就業區縣,將充分就業保障的街道、社區納入全市就業再就業目標,作為區縣黨政“壹把手”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在去年創建的基礎上,進壹步完善了創建“充分就業區縣”的評審標準,督促區縣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落實經費保障,配備更多社區助理員。按照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創新勞動保障工作“以人為本、劃片承包、各司其職、責任到人”的機制。市* * *建立了3個充分就業區、66個街道、688個社區,分別占13個縣、115個街道(鎮)、838個社區總數的23%、57%、82%。

統籌城鄉就業,增加農民收入。城鎮就業形成的長效工作機制不斷向農村和農民工延伸,在全市形成了就業保障服務平等對待、扶持政策平等享受、市場信息同步聯網的城鄉統籌就業格局。全市建立了3個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和72個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強化訂單定向培訓,形成了市場“開單”、培訓機構“開單”、農民“訂購”、政府“付費”的培訓模式;打造了高淳船工、六合龍袍裝卸工、溧水伊寧保姆等勞務品牌。全市轉移農村勞動力總數達到86.75萬人,占總數的70.8%,其中今年新轉移819萬人,培訓農村勞動力5.4萬人,促進農民人均增收273.9元,實現農民總收入6.4億元的88.35%,農民人均增收310元,進壹步促進了城鄉協調發展

控制失業總量,穩定就業形勢。針對今年以來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人數劇增的情況,采取措施積極應對。做好企業終止和解除勞動關系的審計工作。進壹步落實企業裁員備案制度。按照寧發〔2006〕76號文件要求,嚴格審核裁員中裁員的比例、範圍和原因,規範了失業人員的流動速度、流向和去向。通過裁員備案,我市* * *減少裁員1萬余人。

(二)社會保險覆蓋面提前實現小康目標,城鄉社會保障體系進壹步完善。

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進壹步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構建和諧社會的安全網,從根本上保障民生,維護人民利益。

社會保險覆蓋面進壹步擴大。加強全市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的組織協調,不斷完善* * *管理工作機制。全市城鄉養老保險參保達到218.7萬人(其中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67.05萬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7.95萬人,農村養老保險391000人,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4.6萬人)和失業保險。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1921200,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11300,工傷保險1359800,生育保險12811000。養老、失業、醫療保險覆蓋提前實現小康目標。

社會保險基金征繳超過6543.8+038億。規範“五險合壹、壹票征收”工作模式,創新社會保險稽查手段,加大社會保險費清繳力度,努力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全市* * *征繳社會保險基金6543.8+038億元,同比增長29.5%。連續6年征繳總額年均增長20%,社會保險基金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所有保險資金都是平衡的,運行平穩。

社會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提高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人均增加養老金139元。調整後,月人均養老金水平將達到1248元。提高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人均增加失業保險金102元,月人均失業保險金水平為474元。全年向社會保險基金支付11.2億元,50.7萬名企業退休人員和2.03萬名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發放。啟動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已有65438+90萬人納入社會化管理服務。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月人均待遇達到1550元。不斷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三增壹減”(增加12慢性病、增加肝移植抗排斥疾病、增加慢性病社區定點醫療機構、降低慢性病患者社區自付比例)和“三減壹增”(降低慢性病患者自付標準、降低二級以下醫療機構住院患者自付標準、 降低住院比例,提高退休人員醫保個人賬戶最低額度)相繼被采用。 參保* * *門診609.58萬人次,住院9.05萬人次,購藥232.05萬人次,參保職工基本醫療需求基本得到保障。

加強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險體系建設。全面啟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市政府頒布了《南京市城鎮社會基本醫療保險辦法》(2007年市政府令第265號),包括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三張安全網,實現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全覆蓋。在各級各部門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已達113000人,門診3.32萬人次,重癥門診8865438人次,住院903人次,醫療費用88710000元,與醫院的結算和零星報銷正常進行。完善失業保險市級統籌機制。規範失業保險政策、基金運作和工作模式,統籌提高城鄉失業人員待遇水平。研究制定我市新農保辦法。將農村居民全部納入新農保體系,建立與企業保險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銜接機制,形成以企業保險、工傷保險和新農保為基礎,覆蓋城鄉各類勞動者的養老保險體系。統籌城鄉安全。建立農業保險與企業保險的銜接渠道,全市由農業保險轉為城鎮保險的人數達到3.97萬人。將農村各類用人單位納入企業保險範圍,允許農村戶籍人員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目前,全市有33.4萬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養老保險,18.3萬靈活就業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建築行業農民工開始參加工傷保險。目前,已有6.5萬多名農民工參保。

通過改革解決安全問題。解決“老征地”的安全問題。制定出臺《南京市被征地農民養老困難補助辦法》。65,438+0,983-2003被征地農民中,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給予養老困難補助。目前,已向2萬名被征地老年農民發放生活困難補助31.97萬元。解決“老知青”安全問題。對支援邊疆建設、農村插隊、上世紀隨父母被送到農村、回寧後無生活保障的約1000名老年人,每月發放生活補助1500元。至此,“老征地”、“老軍工”、“老工人”、“老工傷”、“老知青”這“五老”保障問題全部解決。這些人性化措施穩步解決了歷史遺留的安全問題,促進了社會和諧。

(三)加快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進壹步拓寬職業培訓路徑。

堅持以培訓服務和促進就業為導向,以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為重點,貼近社會和企業需求,以高技能人才建設、技工教育、職業培訓、技能鑒定“四輪並行”促進技能就業和質量就業。

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形成制度保障。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進壹步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精神,完善高技能人才扶持政策,制定高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交流、激勵、待遇、投入、協調機制等配套政策。通過27個適用工種技能競賽、職工技能提升“五個百分點”活動、企業技能人才評價活動、加強高技能人才基地培養等有效措施,全市技能人才隊伍進壹步充實,今年新增技能人才8.4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1.5萬人。目前,全市技能人才總量達到62萬人,其中高技能人才總量超過10.4萬人,企業壹線職工技能結構得到有效改善。

技術教育水平穩步提高。在全市技工學校體系中,全面推行“技能教育+就業教育”體系,充分發揮技工院校在培養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領作用。2007年,全市技工學校硬件投入達1億元,在校生2萬余人,全日制在校生6萬人,就業率99.1%。今年申報高級技工學校1所,國家級重點技工學校2所,省級重點技工學校1所,占全市重點技工學校的50%以上,全部參加高技能人才培養,高級技工班及以上學生2.6萬人。在6月5438+065438+10月舉行的全國技工院校技能大賽中,我市6所技工學校獲得“優秀教學獎”,我局獲得“優秀組織獎”,南京鐵路車輛技工學校胡超獲得高級焊工組第壹名。南京技師學院創新辦學理念,突出教育特色,努力打造技工教育品牌。省政府評估小組已將南京技師學院評估為省重點技師學院。

職業培訓管理手段不斷創新。積極發展多種類型和形式的職業培訓。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發放225萬元培訓券;對城鄉貧困家庭初高中畢業生實施“技能扶貧”,給予培訓補貼,實現農村勞動力培訓政策、投入、平臺建設“三到位”;加強青年就業實習培訓,做好實習崗位開發市場化、實習教學計劃個性化、實習企業規範化、後續指導制度化的“四化”;做好下崗職工再就業培訓,實行培訓評估、培訓督導、考訓分離、補貼審核、培訓跟蹤“五項制度”。全市* * *開展培訓178萬人次,其中在崗職工5.9萬人,新增勞動力13萬人,再就業培訓5.2萬人,農村轉移勞動力5.4萬人。

(四)調整收入分配格局,進壹步和諧穩定勞動關系。

圍繞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我們將從四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和諧的收入分配關系。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城鎮最低工資標準由750元調整為850元;根據不同行業的經營狀況和特點,分別制定了11行業的工資指導線;通過對467家生產經營正常的企業3萬余名職工的調查,發布了218個主要工種(崗位)的工資指導價位。積極開展工資集體協商,* * * 108企業建立了三方協商機制。

加大執法力度。深入推進勞動保障誠信工程建設,規範用人單位和服務機構的勞動保障行為。今年全市初步評定勞動保障誠信單位411個。開展清理拖欠工資和支付農民工工資專項執法檢查,* * *為2.78萬名勞動者追回工資95140400元,其中為21700名農民工追回工資7892.89萬元。開展了以鄉鎮小磚窯、小礦山、小作坊為重點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共調查3182戶,簽訂勞動合同9650份,支付勞動者2016人215.3萬元,繳納社會保險2615人,取締非法單位5家。

加強仲裁和信訪接待能力建設。推進勞動爭議仲裁實體化,加大勞動仲裁調解力度,受理7049件。做好信訪接待工作,實現來電、來訪、來信“三下降”。全年,* * *接待5.3萬人次,其中來訪3.2萬人次,來電21萬人次,來信535封,各級領導批示85件,化解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為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做準備。市政府成立了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領導小組,召開了全市宣傳貫徹勞動合同法動員大會。各城市勞動保障部門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學習培訓,廣泛宣傳發動,認真研究對策。針對用人單位突然裁員、改制企業勞動合同難以執行、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不理解、勞務派遣企業用工模式調整等問題,制定預案,積極應對。

(五)提高社會化服務水平,進壹步加強能力建設。

註重以人為本,全面增強面向城鄉人民的公共服務能力,建立健全勞動保障公共服務體系,努力使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貼近城鄉人民。

加強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加強基層勞動保障機構和基礎設施建設,確保機構、場地、人員、編制、設備、工作“到位”。目前,全市共有115個街道(鎮)、838個社區、207個行政村,2876名勞動保障助理員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服務。

提高勞動保障信息服務水平。完成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第四次升級,同時按照金保工程要求,加強人力資源池和卡的管理,將社保卡介質由IC卡升級為CPU卡;建立權力陽光運行機制,提供136業務辦理表單下載服務,開通社會保險信息、網上招聘信息、政府采購培訓結果等6項網上服務查詢事項,讓權力站在陽光下,用權為民,接受監督。升級“12333”電話等四位壹體電子咨詢服務平臺,為公眾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務、快速便捷的檢索服務和靈活多樣的互動信息交流服務,年訪問量達274.2萬人次。

二。2008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重點工作安排

2008年,我們將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決策部署,以落實十七大精神為統領,以民生需求為工作目標,以民生訴求為工作導向,以發展民生為工作責任,創新思路,銳意進取,在“三創”上下功夫,讓人民群眾切實看到、感受到改善民生的成效,得到改革發展的實惠。

(壹)創建充分就業的城市,使城鄉各類勞動者都能“勞有所得”。就業是民生第壹需求,是“勞有所得”的前提。通過三年的努力,力爭創建壹個充分就業的城市,使城鄉各類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勞動者都能獲得充分、公平、有效的就業機會。首先是將就業和再就業政策和措施制度化。結合實施就業促進法,按照法定程序規範職業介紹、職業培訓、崗位、社會保險補貼、小額貸款、稅收減免等58項政策文件,作出制度安排,形成制度化長效機制。二是實施“十tsumoru”創業工程。啟動實施鼓勵自主創業的“十tsumoru”工程,鼓勵初次創業的優惠政策將覆蓋城鄉各類勞動者,完善小額貸款“綠色通道”,加強創業園(街道)等創業載體建設,激發勞動者創業熱情,激活民間創業資本,全力打造10個示範創業園,評選100個優秀創業典型,扶持65438+。三是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開發應用農村勞動力管理信息系統,完善農村勞動力資源信息庫和勞動力需求信息庫,讓城鄉勞動者享受平等的公共就業服務。四是幫助十個困難群體就業。完善和落實弱勢群體就業援助制度,采取政府購買崗位、補貼“五險”等措施,重點幫助“4045”、“低保”、單親雙下崗、特困、殘疾人、“零就業家庭”、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連續失業壹年以上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退役士兵等十類就業困難群體就業再就業。對城鄉“零就業家庭”實施動態管理和動態幫扶,做到“壹戶出現、壹戶幫扶、壹戶穩定、壹戶脫貧”,消除絕對貧困人口。

(二)創建社會保障體系,增進城鄉居民福祉。按照“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標,在“四提高”“四改善”上下功夫,加快構建全社會社會保障體系,確保各類勞動者“老有所養”,增進城鄉居民福祉。

“四個提高”,即:壹是提高養老金待遇水平。完善各項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每年提高養老金支付標準壹次,每年為50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收入6億元以上。嚴格社會保險最低繳費制度和繳費基數正常調整機制,促進企業職工“多繳多得”,提高退休養老金水平。二是提高“五老”人員保障水平。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情況,每年提高“老工人”、“老軍工”、“老工傷”、“老失地農民”、“老知青”等5個社保邊緣群體的補助標準。三是提高大病住院報銷比例。通過降低三個目錄中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分擔比例和乙類藥品、乙類醫療服務個人支付比例,用2至3年時間,將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個人支付比例降至25%(不含個人自理部分)。取消大病救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設支付上限,進壹步完善大病患者保障。四是提高“壹區兩縣”失業保險待遇水平。完善失業保險市級統籌制度,通過兩年努力,實現“壹區兩縣”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與市區接軌,“壹區兩縣”近2萬失業人員每月增加失業保險金200元左右。

“四個提高”,即:壹是改善農村居民養老保障條件。堅持“個人繳費、政府補貼、統賬結合、制度銜接、多繳多得、基本保障”的原則,建立保障水平與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基本相適應、保險關系與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社會保障與家庭保障相結合的新型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未參加新農保的,男60周歲以上,女55周歲以上,直接享受養老補貼,確保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二是改善羈押中心人員的生活條件。結合《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月收入低於300元的市屬行業、企業托管工,制定操作性保障措施,提高這部分人的收入水平,確保托管工基本生活條件得到有效改善。三是改善社會保障邊緣人群的生活狀況。按照“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的原則,實施城鎮老年保障計劃,將符合條件的本市城鎮戶籍無保障中老年人納入基本養老和醫療保障範圍,切實保障其晚年生活。四是改善失業人員再就業環境。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延伸社會保險、崗位補貼、職業介紹、職業培訓補貼、小額貸款貼息等。對所有正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充分發揮失業保險的功能,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

(3)創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維護社會公平正義。深入貫徹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諧勞動關系,增加職工收入,維護民生利益。首先是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工資指導線制度,健全勞動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建立最低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建立健全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切實增加壹線職工勞動收入。大力推進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完善工資集體協商內容,規範工資集體協商行為,增強勞動者在收入分配中的話語權,推動企業工資增長向關鍵崗位、艱苦崗位、壹線崗位和高技能人才傾斜。加強對企業內部分配制度建立、工資宏觀調控制度落實和最低工資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合理調整各類職工收入水平,有效防止拖欠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二是加強勞動合同管理。加強勞動合同屬地化管理,進壹步規範企業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動合同基礎管理,全面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以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企業活動為載體,合力推進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簽訂,推進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三是解決勞資矛盾。堅持預防為主、基層為主、調解為輔,逐步在全市各類用人單位建立勞動爭議調解機制。加快勞動保障仲裁院實質性建設,快速建、調、審、結,全面提高勞動爭議仲裁處理效率。進壹步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繼續開展勞動保障誠信工程建設,規範用人單位和服務機構的勞動保障行為,擴大勞動保障誠信覆蓋面;推廣“網格化”監察管理模式,延伸勞動保障監察組織網絡,建立覆蓋城鄉的監察體系;提高執法維權實效,加強對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不辦社會保險、拖欠工資、超標準延長工作時間、非法使用童工等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200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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