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將文職人員思想政治教育納入本單位思想政治教育計劃,統壹組織實施,並結合文職人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思想工作。
第四十壹條?文職人員就業前是黨(團)成員的,就業關系建立後,用人單位黨(團)組織應當督促文職人員及時轉移組織關系,將文職人員納入本單位黨(團)組織。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軍隊有關規定,做好文職黨員(團)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文職黨員較多的基層黨(團)支部,應當有文職黨員參加支部委員會。
第四十二條?文職人員和其他軍事人員應當互相尊重,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建立團結、友好、和諧、純潔的內部關系,共同完成各項任務。其他軍人應當支持和配合文職人員履行職責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文職人員執行任務時,應當穿著統壹的軍用民用服裝,佩戴民用胸牌。民用服裝、胸甲的樣式及其供應管理辦法另行規定。
文職人員參加作戰、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處置突發事件時,應當穿著作訓服,佩戴單位臂章。文職人員著作訓服時,應遵守著裝和軍紀的有關規定。
文職人員因公離開營地時應穿便服。
第四十四條?公務員通常以職務稱呼,或姓氏加職務,或職務加同誌;當妳不知道公務員的姓名和職務時,妳可以稱他們為同誌。
文職人員與士兵之間,文職人員之間,文職人員穿便服或便服時,互不行禮;文職人員著作訓服時,可以參照軍人禮儀的有關規定互相敬禮。
文職人員進長官室,要先喊,再進長官室。舉報?或者敲門,得到允許後再進去。
首長或上級進屋,公務員要自己站起來。
第四十五條?文職人員與軍外人員交往時,應當遵守法律、社會公德,維護國家和軍隊利益,並遵守下列規定:
(壹)不得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文藝演出、商業廣告、企業形象代言;
(二)不得參加各種同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民間組織;
(三)不得擅自在外國媒體發表言論和文章;
(四)不得擅自與國(境)外人員交流;
(五)不得參與不健康的消費和娛樂活動;
(六)不得參與其他有損軍隊形象和聲譽的活動。
第四十六條?文職人員在使用互聯網和手機時,應嚴格遵守軍隊相關規定。
第四十七條?公務員應當遵守所在單位的作息制度,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辦公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文職人員應當遵守所在單位的休假和銷假規定。
除規定的休假或者探親時間外,公務員每年請假外出工作的時間累計不得超過十天。
文職人員的休假通常由其直接領導批準。其中,請假、探親和請假壹天以上或離開本單位的駐地,須報本單位政治機關備案。
第四十九條?初次聘用的文職人員,試用期滿後經審查合格,符合聘用崗位要求的,由聘用單位政治機關為其辦理文職人員證。
文職人員執行任務或者辦理公務需要證明身份的,由文職人員證件予以證明。
文職人員聘用關系終止或者解除後,聘用單位政治機關應當收回並註銷其文職人員證。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文職人員的保密管理,將其納入本單位保密管理範圍,教育和督促文職人員嚴格執行保密制度,防止泄密。
文職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軍隊的保密紀律和規定,嚴格執行用人單位有關保密管理的規章制度。
文職人員泄密的,依法依紀追究其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的責任。
涉密崗位文職人員上崗前,聘用單位應當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責任和義務。涉密崗位文職人員聘用關系終止或者解除後,保密期限管理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十壹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文職人員的安全管理,教育和督促文職人員嚴格執行各項安全制度,防止各類事故和案件發生。
文職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執行任務時發生的事故,由文職人員所在單位按照規定的事故調查處理權限進行調查處理;其他情況下發生的事故,由文職人員所在單位協助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平民涉嫌犯罪的,依照辦理涉及軍地刑事案件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二條?軍事單位可以派遣文職人員出國(境)執行任務。文職人員因公出國(境)管理按照軍隊派遣人員出國(境)的有關規定執行。
涉密崗位文職人員不得因私出國(境)。其他文職人員因個人原因確需出國(境)的,應當在規定的休假和探親假時間內安排。文職人員因私出國,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用人單位審核後報軍級單位政治機關批準;出境入境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文職人員因私出國(境),不得暴露軍人身份。
文職人員因公或因私出國(境)前,用人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安全保密和外事紀律教育。文職人員應當在批準的期限內回國,並及時向所在單位報告有關情況。
第五十三條?聘用單位應當為每名文職人員建立聘用檔案。文職人員就業檔案主要包括就業前個人檔案復印件,以及錄用、續聘、考核、專業技術資格評定、崗位任免、崗位等級晉升、培訓、待遇、獎懲、辭退、退休等材料。
文職人員聘用檔案原始材料需要存入文職人員個人檔案的,經保密審查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文職人員個人檔案管理機構移交,並辦理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