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事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計劃與組織。規劃組織的中心內容和主要任務是對行政系統的人才需求與可供選擇的人才資源之間的關系實施宏觀調控。行政人員的更新、補充和增長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相協調。及時滿足行政人員的補充、更新和增長,適當調整人員與行政職務之間不合理的結構和比例,是人事行政的重要職能。
(2)使用與開發。人事管理最頻繁的任務和最大量的活動是對行政人員的合理使用和積極開發。人才的合理使用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合作,形成尊重知識、尊重人才的良好社會環境。在人才開發問題上,壹方面要善於發現和大膽使用尚未顯露出來但有真才實學的人才,讓那些已經被埋沒或尚未脫穎而出的人獲得壹個發光的機會;另壹方面,要大力開發智力,通過培訓教育,使在職人員達到較高水平,改善智力結構。
(3)激勵與監督。人事管理具有很大的權威性和強制性,但這種強制性需要輔以某種形式的誘導和鼓勵。各級行政人員的正確行為和積極貢獻應及時得到肯定和表揚,以激勵他們更好地為國家和社會服務。但對他們的意願和與國家和社會要求不符的行為,要進行監督和懲罰,讓違法越軌者得到徹底的改造或懲罰。總之,要有針對性地靈活運用激勵和監督,保證行政人員遵紀守法、克己奉公,從而保證國家行政權力依法行使。
(4)制度建設和具體實施。人事管理的上述內容必須以制度的形式確定下來。政府行政人員是國家公務員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制定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國家公務員的制度,稱為國家公務員制度。經過不斷發展,中國的國家公務員制度正在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