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軍隊需要和自願的原則,當年12月31日以前未滿18周歲的男女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現役。
以下招聘條件:
1,政治條件
政審合格,體檢合格。
2.學歷
非農業戶口青年符合高中以上畢業文化程度,農業戶口青年標準低壹些,但也需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條件
征兵年齡不超過25歲。男軍人年齡要求在18至24周歲之間,大學生年齡要求在22周歲以下,高職高專畢業生在23周歲以下,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放寬至24周歲;女兵征集年齡17至22周歲。如果部隊需要或者特別要求,年齡限制也會放寬。
4.物理狀態
對男兵身高要求由最低162 cm調整為160 cm以上;女兵身高要求由最低160cm調整為158cm以上,但不同兵種新兵身高要求也不同。重量仍不低於標準重量的15%且不高於標準重量的25%。
我們也調整了視力要求。在裸眼視力的情況下,右眼視力從4.8降低到4.6,左眼視力從4.6降低到4.5,但學歷要求是大學生或在校大學生。輔助檢查的項目要求也做出了明確的標準。
入伍的基本過程
1.應征入伍
適齡青年可自行登錄“全國征兵網”申請入伍。報名後,根據應征地兵役機關的通知,參加後續征兵工作,包括初審、體檢、政治考核(含女兵綜合素質考核)、崗前教育、士兵批準、交接和出發。
2.直接招收士官
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體檢、政治考核、綜合測評、交接和離任程序進行。
3.士官定向訓練
(1)培養流程:學制3年,第壹個2.5學年由定向培養院校負責,第二個0.5學年由征兵負責。
(二)應征入伍:完成規定課程、修滿規定學分並通過體檢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現役條件的,辦理入伍手續。
優惠待遇保障政策
1.參軍優惠政策
(1)保留學籍(入學資格):新生或在校大學生在服現役期間保留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役後2年內允許入學或復學。
(2)復學和轉專業:大學生士兵退役後復學,可轉入我校其他專業。
(3)享受國家教育助學:大學生應征入伍、被征集為士官,退役後復學或入學的,享受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和學費減免。標準是本科生每年最高金額1.2萬元,研究生每年最高金額1.6萬元。
(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招生:符合畢業條件的,準予畢業,享受應屆畢業生招生相關待遇。
(五)“高考”免試:高職(專科)畢業生和學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退休後可以在完成學業的前提下免試就讀普通本科或成人本科。
(6)享受考研優惠:①教育部設立退役大學生士兵研究生招生專項計劃;(2)大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3年內參加研究生入學考試,總分10,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3)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學位。
(7)享受就業服務:高校畢業生士兵在退役1年內享受與其畢業相關的就業待遇;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招聘會,享受相關就業服務。
2.服務期間的安全策略
(1)生活補貼:享受供應系統的生活補貼,包括津貼和補貼。現行基本津貼標準為1年每月1000元,第二年每月1100元(不含其他津貼補貼)。
(二)家屬優待金:經批準由部隊所在地政府發給義務兵家屬優待金;自2021起,安家費每年按照義務兵入伍前壹年全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發放。
(3)選擇中士:
(1)現役軍人可以報考士官院校;
(2)義務兵服役期滿可以選擇更換士官;表現特別好的可以提前選上換。
(4)官員的選擇:
(壹)具有文化程度以上或同等學力的普通高中畢業生,未婚,年齡在22周歲以下(在校大學生、研究生或少數民族放寬1年),服現役滿1年且不超過3年的,可以報考軍校;
(2)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工齡1年但不超過3年,本科年齡不超過26年,研究生不超過29年的,可以晉升;
(3)從師級以下的作戰部隊,以及駐新疆、西藏的部隊中,選拔精兵,保送上學。
4.退休相關政策
(1)安置政策:退伍義務兵采取自謀職業、安排工作、扶持等方式安置;退役士官采取按月領取退役金、自謀職業、安排工作、退役供養等方式安置;服現役滿12年或者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
(2)定向招錄或優先就業:服役5年以上(含)的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可參加服務型基層項目公務員定向考試;錄用公務員、公職人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時,同等條件下,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優先錄用;退役士兵在部隊的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自謀職業退役士兵可選擇接受壹次免費培訓(免學雜費、住宿費和技能鑒定費),培訓期間享受生活補貼。
(4)享受創業金融稅收優惠:自主創業退役士兵及其小微企業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享受貸款貼息;退役軍人從事個體經營可享受稅收優惠。
(5)大學生退役士兵獎勵:入伍並完成服役的大學生退役士兵(含高校畢業生、在校生、大壹新生),退役後由地方政府給予壹次性獎勵(數額不等,基本在五位數以上,以地方通知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二十條,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4周歲,研究生招聘年齡可放寬至26周歲。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本人自願,可以征集已滿17周歲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服現役。
第三條每年12月31日以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被征集服現役。當年未被征集的,在22周歲前仍可被征集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現役。
根據軍隊需要和自願的原則,當年12月31日以前未滿18周歲的男女公民,可以被征集服現役。
有嚴重身體缺陷或者嚴重殘疾,不適合服兵役的公民,免予服兵役。應征公民是維持家庭生活的唯壹勞動力或者正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學生,其應征可以延期。
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不征集。正在被偵查、起訴、審判或者被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公民,不征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