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教育培訓 - 老板最後幾天不給錢,不簽勞動合同怎麽辦?

老板最後幾天不給錢,不簽勞動合同怎麽辦?

老板不簽勞動合同不發工資怎麽辦如下: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自行協商。經協商達成壹致的,按照約定支付工資;

2.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不成,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保障部門投訴,由勞動監察保障部門介入;

3.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在確認事實勞動關系後,可以追回工資,維護自身利益。

4.勞動者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何證明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

勞動者首先要證明勞動者和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在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利用以下證據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

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是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有力證據;

2.工資支付記錄,如已蓋章的工資單和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3.胸卡、出入卡、工作證、工作證或工作記錄單;

4.抵押收入和納稅證明。妳可以以買房買車貸款為由,讓公司出具收入證明;

5.時間卡。最好是原件,還有公司公章之類的;

6.最好有工資支付證明原件和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

7.商業合同、代表公司簽署的文件、委托書、相應的出差證明等。最好是有原作的;

8.工作記錄,相應的出差證明等。最好是有原作的;

9、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記錄;

10,同事的證人證言,最好是在職同事證明;

11,錄音中。

綜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