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對象與醫院(培訓基地)簽訂三方(兩方)協議,人事檔案由省衛生人才交流中心或原單位管理。
2.社會招聘學生(含訂單定向全科醫生)按相應標準享受月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1)第壹年:基本工資680元/月+國家經常性補貼1800元/月(按月考核發放)+餐補220元/月(按月考核發放)+住宿補貼1000元/月(如能提供免費補貼,此為減免);
2)第二年、第三年:基本工資1.68元/月(增加的1.000元只有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後才能領取),國家經常性補助1.800元/月(按月考核發放)+餐補220元/月(按月考核發放)+住宿補助65438。
3)社會招收學生(含訂單定向全科醫生)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
3.單位和委托培訓單位按相應標準享受月度補貼。具體標準如下:
1)國家經常性補助1800元/月(按月考核發放)
2)培訓人員所在單位的基本工資及相關補貼(培訓第壹年平均月工資不低於1800元,培訓第二年、第三年平均月工資不低於2500元)。
4.免費提供醫院統壹工作服(夏裝+冬裝)和醫院統壹工作牌;
5.醫院會根據培訓需要,不定期專門為住院醫師和學員開設培訓課程;
6.醫院開展的各類學術講座或活動,住院醫師和學員均可免費參加。
(2)合作單位的培訓待遇
合作基地根據主基地的培訓待遇標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