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中畢業,從事本職業10年以上,經過正規培訓,取得畢業(結業)證書。
(2)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過正規培訓,取得畢業(結業)證書者。
(3)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含同等學歷),從事人力資源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過正規培訓,取得畢業(結業)證書者。
(4)具有法學、人力資源管理、經濟管理(含同等學力)碩士學位,立誌從事人力資源法律咨詢工作,經過正規培訓,取得畢業(結業)證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