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公開招聘考試的教師檔案壹般存放在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局,由教育局統壹管理。有教師編制的教師檔案壹般存放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因為有編制的教師工資全部由財政撥款,由事業單位編制,由人社局管理。
臨時聘用教師或學校行政、後勤人員,檔案可由學校統壹存放在當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進行統壹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務中心管理。教學教師檔案由原學校或單位保管,在教學工作結束和落實新的工作單位後移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十五條: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檔案館不得拒絕接收。
編制教師檔案的重要作用
1.人事管理與記錄:教師檔案是教育局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據。檔案記載了教師的個人信息、資格證書、工作經歷等重要信息,有助於對教師的身份和背景進行核對和管理。
2.職業發展與評價:教師檔案記錄了教師的教育經歷、專業培訓、獲獎榮譽等信息,能夠反映教師的個人成長和專業素養。這些信息有助於評價教師的能力和發展潛力,為教師的晉升、職稱評定和崗位調動提供依據。
3.教育質量與督導:教師檔案還記錄了教師的教學活動、教研成果、評價報告等相關信息,可作為教育質量督導評估的參考依據。通過分析教師檔案中的數據,教育局可以評估教師的教學質量,並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支持。
4.統計和研究分析:教師檔案中的數據可用於統計和研究分析。比如,可以利用檔案中的教學經歷、學歷、專業背景等信息,對教師隊伍的結構和構成進行統計分析。這些數據對教育政策的制定和資源的分配有很大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