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要確定培訓機構約定的規則是什麽,或者在合同中是如何註明的。為了培訓機構的聲譽,壹般會退。
如果不回,可以維權:
妳要保留好培訓費的收據、合同等書證,可以幫助妳順利維權。此外,維權的途徑不僅僅只有壹種,還可以選擇向政府相關部門(如教育局)投訴解決糾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合同成立後,合同的基本條件發生了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的重大變化,不屬於商業風險。如果繼續履行合同對壹方明顯不公平,受到不利影響的壹方可以與另壹方重新談判。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顯然,政策的發布是無法提前滿足的。如果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去上培訓班,根本做不到。這個時候,放棄培訓費是極其不公平的。所以可以和培訓機構協商要求退款。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