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是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依法利用非國家財政性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
民辦學校包括實施學歷教育、學前教育、自學考試等文化教育的民辦學校和民辦教育機構,以及實施職業資格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的民辦學校和民辦教育機構。
民辦學校和非民辦學校是區分辦學主體的。私立學校有三個明顯的特點:1。主辦者不是國家機構;2.資金來源於非國有財政資金;3.面向社會辦學,就是面向社會招收學生和學員,服務於不特定的群體和公民個人,而不僅僅是招收某個群體、企業、行業、系統和特定群體的人作為學員或學員。從現實情況來看,民辦學校的舉辦者主要包括:公民個人、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集體經濟組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從資金來源看,有個人自籌資金、個人智力投資(無資金投入)、個人和企業投資、集資或入股、捐贈等。對於壹個具體的民辦學校來說,資金來源並不完全單壹,而是個人、集體和企業資金的混合。同時,非財政資金也不排除國有資產的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