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標準為:
取得三級(人力資源經理)證書補貼1600元;
取得二級(人力資源經理)證書補貼2000元;
獲得壹級(高級人力資源經理)證書補貼2000元;
退休後可以享受每月800元的政府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六條國家通過各種途徑采取各種措施,發展職業培訓,開發勞動者的職業技能,提高勞動者素質,增強勞動者的就業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職業培訓納入社會經濟發展規劃,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個人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培訓。
第六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業培訓制度,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職業培訓經費,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對勞動者進行職業培訓。從事技術工種的勞動者上崗前必須接受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