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協調員是壹個新興的職業類別,也是社會發展和社會建設的客觀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意識到依法加強勞動關系管理的重要性,通過配置勞動關系協管員解決勞資矛盾糾紛,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緩解社會建設壓力。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並配備了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員。上海等地將“企業配備職業勞動關系協調員”作為壹項制度,較好地實現了勞動爭議的事前調解。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和企業勞動關系協調機制的加強,社會對勞動關系協調員的需求將越來越大。
培訓內容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提供技術指導,我市從事勞動關系、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勞動爭議司法實務的高級專業人員,按照《勞動關系協管員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六大職業功能和第三崗位要求,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專業培訓。培訓內容以案例分析為主,突出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