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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通過對比家長收入歧視學生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作為壹個老師,沒有給學生樹立好的榜樣,不能起到好的教育的引領和示範作用。

老師比較學生,因為家長收入分學生,給學生帶來不好的教育,學生覺得家長收入不壹樣。這種錯誤的教育觀念會對學生產生不良影響。學生都是平等的,老師也應該平等對待,家長的收入和學生來學校接受教育沒有關系。

也有教師違反職業規範的情況:教師依靠自己在學校的資源和人脈,在校外開辦補習班,為自己牟利。最近看了壹部電視劇,裏面有這樣的現象。老師利用了家長希望孩子好好學習的心理,於是很多家長給孩子報了外面價格不菲的補習班,很多課內學不到的知識,還沒到課外就學會了。這違反了壹條基本的教師規則。教師的首要職責是教書育人,要盡可能地把自己的知識給學生,讓學生掌握好,而不是把學生當成謀利的工具。

還有壹種方法是讓學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就是因為學生的錯誤而在課堂上打罵學生。這種引導是不正確的。現在還有壹些老師有這種舊觀念,認為學生不聽話,應該?懲罰?只有這樣,學生才能改正錯誤。但是我也不想去想這種行為會不會對學生心理造成不好的影響,會不會傷害到學生。老師應該教育學生用美德服務他人,而不是用暴力解決問題。

很多時候,老師沒有用正確的方法教學生。學生是壹張白紙,老師在其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什麽樣的老師會交出什麽樣的學生,老師在日常生活中的壹言壹行都可能在無形中影響學生。教師必須規範自己的言行,向學生灌輸良好的舉止和習慣。在學好知識之前,他們首先要教會學生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