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律師,尤其是刑事辯護律師,就像請工匠壹樣。妳必須雇壹個可靠的。那麽,怎樣才能找壹個靠譜的律師呢?註意:不要聘請以下五種律師,大部分不靠譜的律師都會被排除在外。地攤律師“地攤律師”在看守所附近很常見。他們要麽打著橫幅自稱“職業維權者”,要麽給大家發名片。律師只能“拖延時間”。可想而知,這些律師的辦案能力只能是“失速”。妳怎麽能要求他專業細致呢?刑事辯護是壹項艱難的“法律服務”。是不是壹個“街頭律師”就能勝任?低價律師刑事辯護存在諸多法律風險。律師的低收費意味著他們不會為妳提供這些可能有風險的證據調查、程序檢查等“特殊服務”。在刑事辯護中,“低價”是可能的,很多年輕律師只能以“低價”吸引客戶積累經驗。但“便宜的價格”才是問題所在,這說明人們只是簡單地接受金錢,“走過場”。有個律師刑事辯護三個階段收費六千塊。他怎麽幫妳認真辦案?律師初次見面要解決精神慰藉、法律咨詢、反向調查等問題。我曾經代理過壹起偷稅案,壹次會議就完成了無罪辯護任務。“空律師”最大的特點就是“口才壹流”,能把自己誇死。似乎世界上沒有他處理不了的案子。但是,當妳問他有哪些成功的故事時,他說:“王顧講他。”。刑事辯護律師必然有經典案例,甚至在實習階段,也會有指導律師的成功案例——壹個沒有成功案例的刑事辯護律師,就像壹個沒有成功手術的醫生。他只是把妳當成壹個“實驗品”。如何保證「成功」?關系律師刑事辯護律師不可能是不相關的。公檢法的圈子不大,有能力的辯護律師很容易得到公檢法同行的認可。但是這種關系只是為了辦案方便而不是幹涉。那些大談自己對公檢法“熟悉”的律師,不壹定是會辦案的律師——誰敢跟這樣“吹牛”的人做朋友?隨著法治的完善,“靠關系”早已讓位於“靠實力”,沒有法律依據,誰也不敢拿自己的前途開玩笑。錯案追究制和終身負責制是幹預辦案“關系網”的治本之策。副業律師,刑事辯護律師可以有個人愛好,比如煮酒,聽鋼琴,環遊世界,審判世界,當然可以用來釋放工作壓力。但是,律師應該是“主業”,而不是“副業”。壹個律師的博客和微信基本不談法律,只談政治,甚至變成了“微信生意”。這樣的律師如何“專業服務”?看看壹個律師每天在網上關心些什麽,就清楚了,他是可以勝任刑事辯護的。經常在看守所和公檢法之間“跑在路上”的律師,是刑事辯護的專業律師。如果當事人要求律師幫助打官司,那麽請壹個專業的、合適的律師就顯得尤為重要。畢竟律師的素質也會對案件的審理產生壹定的影響。如果妳找到壹個不負責任的律師,那將是委托人的不幸。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收集、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第二百七十條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應訴,需要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委托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