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起,全市各類校外培訓機構可按照“機構自查-申請-聯合驗收-合格復課”的程序,經屬地主管單位和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驗收後,恢復線下培訓活動。對證照不全的懲戒性培訓機構要堅決關停取締,對證照不全的非懲戒性培訓機構要按照相應主管部門的要求限期關停取締。逾期不辦理許可證的,予以關閉取締。
各類培訓機構要充分利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壹次性收取費用不得超過3個月;學科培訓機構的培訓時間限定在周壹至周五,不得與中小學教學時間沖突。線下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0: 30,線上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00。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不得組織科目訓練。
實施預防和控制措施
各培訓機構要認真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復課前,他們要儲備壹個月以上滿足需求的疫情防控物資,對培訓場所進行全方位消毒,對14天內所有師生的出行軌跡和健康狀況進行徹查,返程員工必須在48小時內持出行碼、健康碼和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壹、嚴格執行《網站規範》規定。各培訓機構必須按規定申領“場所代碼”並張貼在顯著位置,安排專人提醒、引導、檢查進入機構的人員出示“場所代碼”。為“黃色”或“紅色”者,應在第壹時間向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實施相應的控制措施。
二是嚴格執行核酸檢測要求。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會議精神,培訓機構教師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每周兩次核酸檢測、學生每天抽檢20%的要求。
第三是嚴格的人員控制。培訓機構的從業人員除非必要,不得離開本省或者本市。教師、學生和職工確需離開洛陽的,必須向當地教育部門辦理備案和審批手續,經批準後方可離開本市。未經允許,嚴禁離開洛陽。造成嚴重後果的,將嚴肅處理,追究責任。
四是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疫情就是指揮,防控就是責任。各縣區要組織培訓機構相關人員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督促相關人員落實承諾,堅決防止培訓機構發生疫情。
第五,嚴格疫情防控。各培訓機構要有專人負責人員信息排查,所有進入培訓機構的人員必須進行測溫、亮碼、戴口罩。疫區人員不得進入培訓機構。快遞包裹和外賣不允許進入培訓機構。
第六,嚴格控制培訓規模。科學合理安排培訓課程,適當壓縮課時,減少培訓頻次和人次,實行網格化小單元管理,按照“壹人壹桌,學員保持1米距離”的要求,嚴格控制教室數量。
嚴格消防管理
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於印發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的通知精神。市縣兩級培訓機構主管部門要督促指導校外培訓機構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按照九項規定開展自查自評,及時發現和整改風險隱患,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增強本質安全。對存在突出安全隱患和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及時向社會公示。對訓練場所消防安全條件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整改不到位或無法確保安全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加強監督檢查
市縣兩級要設立舉報電話,加大監管力度,組織明察暗訪,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的監督檢查,根據省市疫情防控情況,動態指導培訓機構調整防控措施,對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暫停線下教育教學活動;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收費、授課學時、培訓合同等培訓行為的監管,督促校外培訓機構嚴格落實中央雙減文件要求,嚴厲查處違規辦學行為,凡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培訓資質的培訓機構壹律不得復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