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準入條件:(1)在國外留學並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在國外留學並取得學士學位,年齡在45周歲以下者。(2)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及以上學歷,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學歷,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國內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3)具有非普通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我市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3年,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四)兩年內本省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畢業的人員。(5)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中級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初級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本項所述人員還應當具有中專以上學歷。(6)具有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年齡在45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國家技師職業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高級工業國家職業資格,年齡在35周歲以下的人員;或具有中級工國家職業資格,在我市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滿3年,年齡在30周歲以下。本項所述人員的職業資格應與當前工作崗位相匹配,持證崗位還應符合我市急需崗位(工種)目錄。
(7)五年內在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或獲得“中國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廣東省技術能手”、“東莞市技術能手”、“東莞市工匠”等稱號且年齡在50周歲以下的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
第四條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簿。設有公安派出所的城市、水域、鎮,應當向每戶發放戶口簿。農村合作社為單位發放戶口簿;戶口本不發給合作社以外的戶口。戶口簿、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