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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培訓機構

1.廣東仲達職業培訓學院

2廣東省蔡穎職業培訓學校

3.廣東海之珠職業培訓學校

4.廣東深寶藍職業培訓學校

5.廣東五羊職業技能培訓學校

6.廣東南大職業培訓學院

7.廣東營銷學會培訓部

1,評估人員的級別和職責

考評員分為考評員和高級考評員。考評員可承擔初、中、高級技術等級的考評;高級考評員可承擔初、中、高級技術等級的鑒定和技師、高級技師資格的評審。

2.評估人員的資格

審查員必須具有高級工、技師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高級考評員必須具有高級技師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考評員應當掌握必要的職業技能鑒定理論、技術和方法,熟悉職業技能鑒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考評員應遵守《職業技能鑒定考評員守則》及相關規章制度。

3.評估師的申報和評審

各市根據本地區鑒定工作發展需要和鑒定人資質情況,推薦人員參加省裏組織的鑒定人培訓班。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並組織培訓。

4、評價人員的培訓、考核和認證

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指導下,省級或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培訓、考核和認證。壹般工種考評員資格證由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頒發。

5.評估師的任命和使用管理

評價人員的聘任和使用由省級或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統籌安排,並符合下列要求:

(1)評估師應當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聘用評估師,並以聘用合同的形式明確評估師的責、權、利。

(2)應采取不定期輪換的方式派出評價人員組成評價小組。評審小組設評審組長,全面負責小組工作,對有爭議的技術問題有最終決定權。評價組長應具有壹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壹年以上從事專業技能鑒定的經歷。

(三)鑒定人在同壹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從事鑒定工作不得超過三次;評價小組成員每次輪換的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壹。

(4)評估師任期三年。聘期屆滿,各市考評中心將考評員在聘期內的表現報省考評中心審核,決定是否續聘。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的審批和年審

1,書面申請

符合建立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標準的單位,應當向勞動保障部門提交申請報告。

2.資格考試

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委托,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負責對申請設立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內容包括:

(壹)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擇優選址的要求,結合產業結構、勞動力市場需求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計劃,審查設立所(站)的可行性;

(二)根據《職業技能鑒定條例》提出的鑒定所(站)的基本要求,對鑒定所(站)申請承擔鑒定工作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允許承擔鑒定的工作及其註冊和類別。

③申請人填寫《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所審批表》,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建立壹般工種的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首先要征求行業主管部門的意見;二是按照勞動保障部和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規定,由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

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設立,應當征求所在地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意見,經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審核,勞動保障部批準。必要時,省級以上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應對職業技能鑒定所(站)進行復查。

3.同意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對申報單位的審查情況,研究決定是否設立本職業(工種)技能鑒定所(站),並書面答復。

經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核準後,頒發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明確鑒定的職業(工種)範圍、等級和類別,授予國家職業技能鑒定所統壹標誌;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站的設立,應當征求所在地省級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經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審核,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批準,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審批,頒發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明確職業(工種)的範圍、等級和類別,並授予“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所”統壹標誌。

4.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年審

(1)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實行年檢制度。按照勞動部的統壹要求,年檢工作由省級勞動行政部門或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的勞動工資機構組織實施。

(二)年檢的主要內容包括:職業技能鑒定年度工作計劃執行情況,場地、設備、檢測手段、人員是否達標,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鑒定工作各方反應情況。

5、職業技能鑒定所(站)年審結果公告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的年檢結果,由省級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勞動工資機構批準後公布。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的職責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是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開展職業技能鑒定的場所,承擔《職業技能鑒定規定》確定的各項業務工作,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咨詢服務和信息統計。

職業技能鑒定所(站)資質條件

(1)有符合所認定職業(工種)要求的管理規章制度。

(二)具備與所認定的職業(工種)及其等級或者類別相適應的物質條件,包括考試場地、設備、檢測儀器、基礎設施等。

(3)有專(兼)職組織管理人員和評價人員。為保證各類職業技能鑒定所(站)之間的壹致性,還應制定各類職業(工種)鑒定所(站)的條件和標準,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管理局制定,行業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