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關於疫情防控和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間財政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工作通知如下:
壹是加大對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信貸支持。
各金融機構要加大金融產品創新力度,為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定制差異化金融產品,不斷提高審批效率和時限。
對誠實守信、有市場、有訂單,但因疫情出現還款困難的企業,鼓勵銀行機構增加臨時過渡性循環信貸,增加金融供給。
推進依托供應鏈的票據、訂單、應收賬款等動產質押融資。以2019年底為基數,對新增供應鏈金融業務融資總額超過100000000元的銀行機構,市財政將給予參展團隊10000000元的獎勵。每增加100000000元,獎勵10000000元。
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申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應收賬款和政府獎補的擔保融資,各級各部門要給予支持,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市縣兩級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應積極提供擔保。
鼓勵發展股權質押融資服務。對為未上市企業提供股權質押融資服務的轄內銀行機構,以2019年末股權質押貸款余額為基礎,受益財政按新增貸款額的1%給予獎勵,單家銀行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第二,降低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以2019年末為基數,向小微企業法人提供新增流動資金貸款的,在省級財政貼息的基礎上,受益財政按照實際授信額的0.5%給予企業貼息;對依靠銀行機構應收賬款融資產品獲得貸款的中小企業,給予實際授信額度1%的優惠。單個企業最高優惠不超過20萬元。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三。支持地方法人銀行增加流動性。
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利用銀行間和交易所市場“綠色通道”,發行疫情防控專項債券和同業存單。其中,發行疫情防控專項債券募集的資金用於支持我市中小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每投資超過6543.8+億元,市財政給予銀行機構6543.8+萬元獎勵;發行同業存單募集的資金用於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和中小企業復產的,每投資超過2億元,市財政給予銀行機構5萬元獎勵。單家銀行機構最高獎勵不超過30萬元。
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
第四,發揮政策性擔保機構的作用
鼓勵各銀行機構對誠實守信、有市場、有訂單,但因疫情出現還款困難的中小企業增加臨時過渡性循環信貸。市縣兩級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可對新增授信承擔40%的擔保責任,免於反擔保。保障期限不超過2年,單筆最高賠付金額不超過500萬元。新型冠狀病毒重大肺炎應急壹級響應解除前免保單融資擔保費,解除後為65438+。賠償和損失,實行盡職免責。
責任單位: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市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公司、各縣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第五,提高保險保障水平
鼓勵保險機構為復工復產企業開發適合疫情防控的綜合保險,重點保障企業因疫情防控要求關閉或隔離造成的產品損失和員工工資,為企業復產提供風險保障,解除後顧之憂。鼓勵縣區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補貼企業為復工復產企業購買疫情防控綜合保險,市財政給予縣區20%的補貼支持。
責任單位: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各縣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六、完善企業財務顧問制度。
各縣、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要全面摸清“疫情防控、保障城鄉運行和人民生活”的融資需求和存在的困難,對誠實守信、有市場、有訂單但因疫情出現還款困難的中小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與主要債權銀行逐壹成立財務顧問組,落實增量資金支持、貸款展期或續貸、降低貸款利率、調整還款期限、減免服務費等幫扶措施。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各項財政獎勵、貼息政策和幫扶措施的落實。
責任單位:各縣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泉州銀監分局、市金融監管局、財政局。
七、搭建銀企對接渠道。
構建支持企業應對疫情和恢復生產的專業金融服務體系,開辟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專用服務通道,整合匯總疫情防控和企業恢復生產的各項金融支持服務政策,量身定制專項金融產品,建立企業融資需求和問題在線反饋渠道,確保中小企業快速便捷享受各項金融優惠政策支持。全面梳理重點項目融資需求,采取臺賬管理,鼓勵銀行機構主動對接服務。
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科技局、人民銀行泉州中心支行、泉州銀保監管分局、各縣區人民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
本政策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