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教師安排培訓,並告知下屬培訓的內容、目的和時間;
(2)確定培訓方式,如個別指導、集中培訓、會議培訓等。;
(3)安排受訓人員培訓期間從事該工作的代理人;
(4)準備培訓所需的儀器、設施、工具等必要設備;
(五)按照工資分配的有關規定,支付參加培訓員工的工資;
(6)測量參加培訓的員工的培訓績效。測試標準應隨著培訓的進展而確定,每個等級的標準可根據每個等級所需知識和技能中的代表性項目來確定;
(7)制定訓練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