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在報名駕校的時候,會和駕校簽訂壹份“協議”(這個協議就是合同)。在這份協議中,規定了房東和駕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責任)。樓主提到的“退學”也有約定。房東看他的協議,就知道能不能“退錢”,怎麽“退錢”。
在我看到的壹份協議中,與“退學”相關的約定如下(僅列出與樓主情況類似的內容):
6.2.乙方退學時,法律法規的報名費、手續費、培訓費不予退還,只有駕駛技能的培訓費屬於退還範圍。
6.4.乙方休學時,應根據所參加的駕駛技能培訓及其進度,先向甲方支付實際駕駛技能培訓費。具體測定方法如下:
6.4.2.如果乙方已開始參加第二階段培訓計劃,或已成功預訂第二階段培訓計劃,甲方將根據乙方已完成並成功預訂的課時總和,按駕駛技能培訓費的4%向乙方收取駕駛技能培訓費。
6.4.3.若乙方已開始參加第三期培訓項目,或已成功預約第三期培訓項目,甲方將收取除第二期培訓費用外的該階段所有培訓費用,占駕駛技能培訓費用的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