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自覺性不高。主要表現為:壹些幹部對教育培訓有“三種情緒”。壹是他們覺得無聊,認為培訓經常做,讓人無法接受;二是怕困難。我認為我不是專門從事理論研究的。鉆的深,理解的深,是不可能的,也是沒有必要的,尤其是對於培訓後考試的人。第三是應對情緒。既然要求我參加培訓,就要處理好,怎麽學都無所謂。導致少數幹部還不會操作執法中立案順序這樣的基本常識。
3.培訓形式多樣,缺乏有趣的內容。主要表現為:對幹部的教育培訓往往只采取填鴨式、灌輸式的方式進行,基本不采用問答式、討論式等大多數幹部容易接受的方法,形成妳講妳的、我聽我的局面;培訓內容只停留在就事論事上,沒有趣味性,沒有吸引力,印象不深。結果講師口幹舌燥,聽眾無精打采。不知道他們是否聽了,聽了多少。有的學員甚至在筆記本上沒寫幾行字就結束了壹節培訓課,培訓效果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