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上對閱讀障礙的政策和教育應用已經發展到壹個相對成熟的階段。許多國家和地區已將閱讀障礙納入特殊教育體系,建立了有效的識別和幹預手段,並出臺了相應的法律法規和特殊政策。我們以美國、英國、澳大利亞和日本為例,看看國外與閱讀障礙相關的政策和措施。
在美國,閱讀障礙的法律和實踐因州而異。我們主要介紹全國必須遵守的聯邦法律。
壹. IEP
根據《美國殘疾人教育法》(IDEA?——殘疾人個人教育法),閱讀障礙屬於壹種特定的學習障礙,被視為壹種殘疾,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免費享受相應的公共教育和相關服務。(IDEA涵蓋了13種殘疾,學習障礙就是其中壹種。)
如果發現孩子讀寫有困難,可以向學校申請安排測試評估。符合IDEA要求的孩子可以得到個性化的教育計劃(IEP?-個人教育計劃)特殊教育服務,並在學校接受聯邦政府資助支持。IEP是壹份詳細描述兒童特殊教育計劃的書面計劃。IEP必須解釋孩子目前的表現和具體的教學需求,必須包括詳細的、可衡量的年度教育目標和短期目標或基準。
IDEA規定,美國特殊教育部門(OSEP?-特殊教育項目辦公室)計劃每年向各州撥款,致力於確保0-3歲閱讀障礙兒童及其家庭的早期幹預服務、3-5歲兒童的學前教育和3-21歲兒童的免費公共教育。
二、504計劃
504?締約國提到1973《康復法》第504條,這是壹項聯邦民權法,旨在停止對殘疾人的歧視。
504對殘疾的定義比IDEA更寬泛。它描述了殘疾必須極大地限制壹種或多種基本的生活活動,這些活動可能包括學習、閱讀、交流和思考。那麽,壹些沒有資格獲得IEP的孩子還能得到它嗎?504計劃(504計劃)。
三、IEP與504計劃的差異
504、監護人的權利和保障比IEP少。例如,學校不得邀請監護人參與制定504計劃或參加504會議。
與IEP不同,504計劃不包含學術目標和基準。
在美國,每個學區通常有壹名協調員,負責處理IEP和504計劃。組建團隊制定計劃也是常有的事。團隊可能包括學生的老師、校長或輔導員,鼓勵家長經常參加會議。
四、在美國,懷疑孩子有閱讀障礙怎麽辦?
3歲之前
了解國家政策,爭取免費提前介入。每個州都有早期幹預中心,可以幫助家庭對嬰兒進行早期幹預。父母可以咨詢孩子的醫療保健提供者進行轉診,或者直接聯系所在州的早期幹預中心。
3歲至入學前
可能有資格獲得當地公立學校的免費特殊教育服務,如免費學前班,可以幫助孩子為入學做準備。
5-8歲(小學低年級)
申請公立學校早篩評估。如果妳被確定有閱讀障礙,妳將有資格從學校獲得額外的幫助,如額外的小組教學或學習策略。也有很多(不是全部)學校自動做篩選。
幼兒園-高中
申請公立學校特殊教育。可能有資格獲得免費的特殊教育服務:努力參加IEP,這將包括對兒童獨特需求的指導;另壹個選擇是504計劃,該計劃將包括技術支持或額外時間等措施。
總之,壹旦發現孩子有讀寫問題,可以立即要求學校對孩子進行書面評價。
動詞 (verb的縮寫)學校回復的時限
每個州都不壹樣。比如德州的學校必須在15天內回復。如果他們同意評估,他們必須在45天內完成測試,然後有30天的時間來制定IEP。
如果學校不同意評估,家長可以在收集證據後再次申請;也可以自費去私立機構或者醫院評估,然後把結果提交給學校,要求IEP;再次;或者和學校討論504計劃。
新澤西學校書面答復或啟動聽證程序的時限為20天,實施IEP的時限為收到家長同意首次評估後的90天。
504的要求沒有IEP那麽嚴格。如果家長積極與學校溝通,可能會更快得到幫助。
不及物動詞其他人
近年來,美國許多州制定了其他法律,如《篩查法》,專門要求學校篩查閱讀障礙。除了確保聯邦法律規定的保護之外,這些法律為兒童創造了更多的權利,增加了學校或學區的義務。例如,在得克薩斯州,根據該州的相關法律法規,公立學校的學生應在適當的時間(幼兒園或第壹學年結束時)進行閱讀障礙篩查或測試,並對被確定為閱讀障礙的學生進行幹預。
此外,美國頒布並實施了壹些法案,以確保有閱讀障礙的人能夠獲得公共圖書館服務。
我們主要看英格蘭。威爾士、蘇格蘭和北愛爾蘭也有當地特殊教育需求的配套法規。
壹、SEN支持
英國教育部(DfE?-教育部)於2014年7月發布了新的《特殊教育需求和殘疾(SEND)》。執業規範:0-25年,以下簡稱“發規”),更新於2015 1。
所有學校在做出與特殊教育需求或殘疾兒童相關的決定時,都必須參考SEND法規。
特殊教育需求的定義
符合以下條件的兒童或青少年患有特殊教育需求:
(1)和其他大多數同齡的人相比,學習要困難得多,需要為他們提供特殊教育。
(2)這種困難使他們無法使用主流學校通常為同齡人提供的設施。
根據上述定義,閱讀障礙也屬於SEN的範疇。
發送規則的基本原則
所有兒童都有受教育的權利,這樣他們才能取得進步,才能:
(1)達到最好水平;
(2)成為壹個自信的人,活得充實;
(3)成功過渡到成年——無論是接受繼續教育還是高等教育,參加培訓還是工作。
所有有特殊教育需求或殘疾的兒童的需求應在幼年、在學校或大學得到滿足。
特殊教育需要支持是學校應該提供的幫助,以支持有需要的學習者。通常學校可以確定和評估兒童的需求,提供適當的支持並評估其有效性。
在英國,每所主流學校都必須任命壹名教師(SENCO)負責協調SEN法規,還應該有壹名理事機構或小組委員會成員監督學校的特殊教育相關法規。
第二,EHCP
如果在上述特殊教育需要的支持下,兒童仍未能取得預期的進步,他可能需要教育心理學家、言語和語言治療師以及職業治療師的支持。
這些有更復雜和更嚴格需求的孩子可能需要教育、健康和醫療保健計劃(EHCP?-教育、衛生和保健計劃.這是壹份法律文件,可以要求當地教育部門進行EHC需求評估。
此時,EHCP將取代特殊教育需求陳述和學習困難評估,並將兒童的教育、健康和社會護理需求納入壹個單壹的法律文件。
EHCP的申請和批準程序
EHCP的支出
持有EHCP證書的兒童和家長可以選擇個人預算(政府撥款)購買確認的資助,這不影響政府撥給學校的特殊教育預算。
第三,專門的私立學校
像美國壹樣,英國也有為有閱讀障礙的學生開設的私立學校。壹個是為患有發展性閱讀障礙的學生設立的特殊支持學校;另壹個接受更多其他類型學習障礙的學生,包括計算障礙、ADHD/ADD等。,並提供更廣泛的教育支持。可接受的入學年齡各不相同,最低入學年齡為3歲。
壹. SLD/LD
在澳大利亞,這個術語?SLD(特定/顯著學習困難/殘疾)或?LD(學習困難)仍然可以互換使用,作為各種困難的統稱,用於描述由於各種原因沒有達到核心科目(識字和算術)預期年級水平成績的學生。誦讀困難也包括在這些困難中。
澳大利亞有壹項法律規定,任何被確認為患有SLD/LD的兒童都應該獲得足夠的學習幫助。
二。2005年殘疾人教育標準
根據澳大利亞?《殘疾歧視法》( 1992)和澳大利亞人權委員會已經承認了澳大利亞的閱讀障礙。2010年,澳大利亞政府在《殘疾歧視法》1992的F節中明確指出,閱讀障礙是壹種障礙。
《2005年殘疾教育標準》(以下簡稱《2005年標準》)是根據第1992號《殘疾歧視法》制定的附屬法律,它明確了教育和培訓提供者的義務,並努力確保殘疾學生能夠在與其他學生相同的基礎上接受教育和參與教育。
所有教育提供者都受2005年標準的約束,包括學前班和幼兒園、公立和私立學校、公立和私立教育和培訓場所以及包括職業和技術教育學院和大學在內的學院和大學。
2005年標準涵蓋的範圍
個人→家庭→社區、導師→教師→教育領導、幼兒園→中小學→大學。
家長的參與和有效的咨詢
“2005標準”明確規定,所有教育機構在做出教育調整之前,必須與學生及其“夥伴”就學習問題進行協商。該夥伴可能包括兒童的父母、照料者或監護人。
2005年的標準規定,有閱讀障礙的學生享有以下權利:
(1)入學:享有與無障礙準生同等的入學權利,包括合理調劑的權利。
(2)參與:有權參與課程和計劃,使用服務和設施,有權在與無障礙學生相同的基礎上進行合理調整。
(3)課程設置和提供:有權在與無障礙學生相同的基礎上參加旨在發展其技能、知識和理解的課程和相關補充計劃,並有權做出合理調整。
(4)學生支持服務:有權在與無障礙學生相同的基礎上獲得教育機構提供的學生支持服務。此外,有閱讀障礙的學生有權獲得參與其教育活動所需的專業服務。
(5)防止騷擾和傷害:在不受基於自身障礙的騷擾和傷害造成的歧視的環境中接受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三。其他相關規定
在新南威爾士州,州內政部提出了數字產品的無障礙設計要求,其中針對閱讀障礙者的設計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首先,閱讀障礙的評估/診斷過程
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關於發展性閱讀障礙的科普,日語閱讀障礙的評估/診斷流程如下:
第二,可供咨詢的專業人士和機構
個人:兒科神經學家和語言治療師。
組織:日本閱讀障礙協會(JDA)
第三,學校支持系統
根據日本《小學和初中學習指導要領》規定,在義務教育階段(小學和初中),學校可以根據學生的需要開設特殊支持班(特殊支持班)、普通指導班(普通指導班/普通指導教室)和普通班(通常是學術班),發展性閱讀障礙屬於學習障礙(LD),是普通指導班所涵蓋的九種殘疾之壹。
四。學校教育法實施細則
2006年4月1日,日本《學校教育法實施細則》(《學校教育法實施細則》)第140條開始實施,學習障礙被納入普通指導班的教育範疇。發展性閱讀障礙學生可以在小學和初中(即義務教育階段)的普通班指導班與其他8種學習障礙兒童壹起接受指導教育。《條例》修訂後,學習障礙兒童的標準指導時間(壹年)為10-280單位時間,包括自立活動和基於殘疾認知特點的學科學習補充指導。
動詞 (verb的縮寫)學校教育法
日本《學校教育法》第138條規定,在小學、初中、初高中的預備課程(包括普通班、技術班)中,學生特別需要與特殊支援班相關的課程的,可以不完全遵守前述條例中關於教育課程安排和教學期限的規定而進行特殊教育課程。
這些國家和地區教育的多樣化為閱讀障礙兒童提供了友好的教育環境和豐富的發展資源。在相關法律法規的保護下,閱讀障礙兒童在成長過程中也有各種各樣的支持,幫助他們從學校順利進入成人社會。例如,美國的“過渡規劃”旨在幫助有閱讀障礙的人獲得更好的職業發展和成年生活。
盡管有足夠的智力和動機,但如果沒有適當的支持,患有誦讀困難癥的兒童無法像他們的同齡人壹樣學習。如果有壹個合理的機制來早期識別這些孩子,我們可以通過鼓勵成功教育、結構化和系統化教學以及循證教學來幫助他們學習並獲得自信。
期待中國也能盡快建立強有力的支持體系,為閱讀障礙患者創造更友好的環境和更好的資源。
[1]美國教育部
[2]新澤西州教育局
[3]新澤西州的官方網站
[4]得克薩斯州憲法和法規
[5](美國)父母信息和資源中心
[6]英國閱讀障礙協會
[7]legislation.gov.uk
[8]policyconnect.org.uk
[9]Dyslexia-Reading-Well.com
[10]教誦讀困難學生的學校註冊委員會
澳大利亞閱讀障礙協會
[12](非盟)教育、技能和就業部
[13] (AU)閱讀障礙測試服務網站
[14]厚生勞動省,預防習慣性疾病,健康信息。
[15]關於障礙教育信息的講座,國家特殊支持教育研究所教育信息部,馬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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