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學習形式
長期自考主要是考生自學,學生也可以選擇輔助學習;短期自考壹般要求報經省考委審核批準的高等院校相關專業,學習時間和地點相對集中。
考試和命題方式不同。
長期自學考試由全國考試委員會和省級自學考試委員會共同制定。短期自考科目分為統考課程和校考課程兩類。統考課程由自學考試委員會組織,校考課程由學校測試。
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壹樣
長期自學考試費用全省統壹;短期自考費用根據主辦院校專業設置和辦學情況及相關標準收取。由於占用學校教學資源,收費普遍高於長期。
考試時間不壹樣
長期自考每年1月4日、10日由省考辦組織4次,可重復參加,資格不限時間(本科學歷申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短期部分屬於高校統考。
不同學籍管理
長期自考考生只需在縣自考辦報名即可考取,短期考生在院校報名後在省教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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