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在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開展試點,中央財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標準對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給予營養膳食補助。試點地區包括680個縣(市),約2600萬學生。初步測算,全國試點每年需要6543.8+06億元以上,由中央財政承擔。
(二)鼓勵各地向貧困地區、民族和邊疆地區、革命老區等集中。,因地制宜開展營養改善試點項目。中央給予獎勵和補充。
(3)統籌農村中小學校舍改造,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建設內容,切實改善學生就餐條件。
(4)將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標準提高到每生每天1元,達到小學生4元,初中生5元。中央財政將按照壹定比例給予補償。
會議強調,要加強學生食堂管理,嚴把食品供應準入關,確保食品安全。制定中小學食堂供餐規範,明確數量、質量和操作標準。建立專家工作組,加強學校營養指導。助學金資金嚴格用於為學生提供夥食,嚴禁直接發放給學生和家長,防止虛報冒領。全面公開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經費賬目及配餐標準,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