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和生物因素,以及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可以分為很多種。這些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等職業危害和工作過程中產生的其他職業危害。
職業健康管理。職業危害的源頭控制。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或疑似職業病患者報告。定期開展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並報告結果。危險通知、笑聲和慶祝。培訓和教育。
在利康開展職業健康監護,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及時報告。急性職業病事故的報告和處理。特殊工人的保護。提供證據,如實提供職業病診斷和鑒定所需的相關資料。承擔職業健康檢查、應急處理、職業病診斷和鑒定等相關費用。
職業病的發展歷史:
職業病在我國古代醫書中已有提及。古羅馬的老普林尼(Pliny Sr)描述了奴隸工人使用豬膀胱防止熔融礦石冒煙的方法,瑞士醫生帕拉切爾蘇斯(Parachelsus)提出了鑄造和冶煉中的勞動衛生問題,G. agricola報告了呼吸系統疾病在礦工中的頻繁發生。
B.Ramazzini寫的壹本書詳細分析和記錄了與生產有關的各種因素與職業病之間的關系。隨著工業生產和自然科學的發展,職業病越來越多。
截至2018年底,全國報告職業病97.5萬例,其中職業性塵肺病87.3萬例。抽樣調查結果顯示,全國存在職業危害的企業約12萬家,接觸各類職業危害的勞動者超過2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