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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中分班考試政策

天津市高中分班考試政策如下:

1.由於每年適齡兒童學生分布不均,各區招生主管部門每年都需要根據生源和教育資源情況調整學區劃分。2023年3月31完成戶口登記,為科學劃分學區提供數據。

2.2023年4月1日入學前落戶的適齡兒童,可在各學校設立的城鎮報名處報名,由招生主管部門根據剩余學位統籌安排學校。

3.2023年招生簡章公布後,不得隨意遷移戶籍。招生簡章公布後未按要求進行戶籍遷入的,不得在遷入地入學,由招生部門統籌安排入學。

4.具有本地戶籍、“異地戶”(即戶口與法定固定住所為不同地址)的適齡兒童,由招生部門統壹安排。

5.只有戶籍,在本區無住房的適齡兒童,由招生部門統壹安排。

6、凡戶籍在本市以外的適齡兒童,統壹在戶籍地登記。

需要註意的事項

1.需要在高壹申請轉學當年8月31之前取得天津市戶籍。

2,在戶籍的情況下,學生還必須在電子學籍上有其他省市的普通高中。兩個重點,第壹,必須是電子學籍,而且必須是可驗證的;第二,上高中的狀態是“讀書”。

3.轉學材料需要準備戶口本原件、學生證原件及照片、學生國家電子學籍信息表,需加蓋原學校公章、學生中考成績單或當地招辦出具的中考成績證明原件(或掃描件),還要加蓋當地考試部門公章。

4.已參加天津市中考,成績未達到所在區高中當年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不予接受調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