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教育部中央電化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央電化教育中心)頒發的高級主任證書,也是目前最受認可的主任。電教中心是教育部直屬單位,含金量高,全國都可以用。
第二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下簡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證書在201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改革前還是很有用的,但改革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不再頒發該證書。
第三種:地方教育局頒發的局長培訓資格證,由地方教育局組織發放,壹般限於本地使用。
法律依據:《幼兒園工作條例》第四十條幼兒園園長應當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和壹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取得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
幼兒園園長由舉辦者聘任或聘用,並報當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全面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負責制定並組織實施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負責保護教育、衛生保健、安全保衛工作;
(三)按照有關規定負責教職工的聘任和調配,對教師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考核,並給予獎懲;
(四)負責教職工的思想工作,組織業務學習,為教職工的學習、深造和教育研究創造必要的條件;
(五)關心教職工的身心健康,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教職工的工作條件;
(六)園區的組織管理、設備和經費;
(七)組織和指導家長工作;
(八)負責與社區的聯系與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