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編教師是事業編,即在編教師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是臨時工或合同工。
教師作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壹般按相關規定簽訂五年合同(實際操作中壹般只簽壹份合同),按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我們所指的合同工壹般是指臨時工。非在編教師壹般稱為代課教師。
教師編制屬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編制,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實際操作中,由於各地區經濟水平不同,壹些地方教育系統只繳納部分社保,不繳納生育保險和養老保險。政府機構和養老機構的整合有望解決這壹問題。
教師和非教師的區別:
1,可隨編制調動,有相應職稱工資並可晉升,退休後享受相應社保和職業年金。
2.沒有編制的學校教師往往屬於臨時員工,不能晉升或轉崗,也就是妳只屬於某個學校的臨時員工(俗稱代課教師),往往沒有職稱,甚至沒有職稱工資(沒有職稱編制的往往無法上崗)。
退休後,按與原單位簽訂的合同辦理。在私立學校,由於學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必須幫助其工作人員繳納社保,所以壹般退休後享受社保待遇。公立學校的臨時工因為經濟困難等原因,壹般不幫他們交社保或者只交壹部分,比如工傷保險。